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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2013年央行、证监会等10个部门发布《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俗称《互联网金融业基本法》)相比,互联网金融企业登陆资本市场的窗口将于明年开启。
自《基本法》颁布以来,十个部门在期待各子行业监管规定的同时,互联网金融企业开始实质性地计划登陆资本市场,尤其是p2p平台企业。
7月18日发布的《互联网金融业基本法》明确提出,要鼓励合格的优质机构在主板、创业板等国内资本市场上市融资,拓宽互联网金融机构的融资渠道。
网络金融高级分析师、大成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肖莎在接受《证券日报》采访时表示,从法律上讲,根据《公司法》和《证券法》,只要网络金融企业具有法人资格,在中国上市就不存在法律障碍。
“目前,互联网金融公司不可能大规模上市。由于互联网金融正在蓬勃发展,其规模仍然很小。”肖萨表示,未来,可能与复杂资本市场相关的互联网金融公司比其他子行业的公司更有可能率先上市。
“在十大部门的引导下,互联网金融公司上市的政策障碍已经扫清,但在国内主板上市的可能性相对较低。”信通技术中国联合创始人兼首席执行官郝金玉在接受《证券日报》采访时表示。
据《证券日报》调查,p2p企业在原有海外上市的基础上,更加关注新三板和区域股权交易市场,成为互联网企业登陆资本市场的首选路径。
肖萨表示,ipo目前已经暂停,因此新三板将成为国内资本市场互联网金融企业的首选。这是因为新三板上市门槛低、周期短,符合目前互联网金融企业规模小、经营年限短的特点。此外,地方政府通常会对成功在新三板上市的企业给予慷慨补贴。
一位新的三板研究人员还表示,“尽管p2p公司在新三板上市方面没有法律和政策障碍,但在行业监管机构发布监管规定之前,新三板上市的机会之窗不会打开。”
《证券日报》采访的一些p2p公司领导表示,他们之所以计划选择在新三板上市,是因为新三板是一个注册系统,互联网金融公司可以更快进入;另一方面,由于互联网金融处于发展初期,仍处于投资期,新三板对财务等数据没有严格的盈利指标。
郝金玉表示,新通中国的全资子公司新通开元财富投资管理(北京)有限公司此前曾计划在新三板上市,并询问过新三板的壳资源,但由于成本高而搁浅。
“最后,我们选择了先在上海股权托管交易中心的Q板上市,然后在未来完成股权分置改革后再转到新三板。”郝金玉表示,新通开元登陆资本市场的目的不是为了筹集资金,而是为了配合公司即将实施的员工股权激励计划。
《证券日报》记者从该负责人处获悉,新通开元已于8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中心Q板上市,随后新通开元将启动股权分置改革,期待未来新通三板成功上市。
标题:互联网金融企业有望掀上市潮 P2P热衷挂牌新三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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