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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媒体称,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11个部委联合发布了《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方案》
将出台农业转移人口和其他永久居民安置的具体操作标准
最近,一个好消息通过各种渠道广泛传播。也就是说,东莞被正式选定为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验区。
据《21世纪经济报道》,近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11个部委联合发布了《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方案》(以下简称《试点方案》),提出将江苏、安徽、宁波等62个城市(镇)列为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地区。
在24个地级市(区县)名单中,广东省东莞市、广东省惠州市和深圳市光明新区被列入广东省三个试点地区名单。
根据试点规划的要求,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有五大任务。其中,建立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成本分担机制备受关注。特别是调整了户籍政策,出台并向社会公布了农业转移人口和其他常住居民定居的具体操作标准。
根据《试点方案》,各试点地区应在2014年底前开始试点,并根据情况不断完善方案。到2017年,每个试点将取得阶段性成果,并形成可复制和可扩展的经验;从2018年到2020年,试点地区的成功经验将逐步在全国推广。
“在东莞数百万人口中,有多达800万移民。在所有试点城市中,它是独一无二的,难以复制。”对东莞了解甚多的经济学专家江林指出,如果选择东莞作为试点城市,成功解决市民化问题,将对全国有借鉴和推广意义。
广东省社会科学院院长丁力和中山大学岭南学院财税系主任江林都认为,东莞将被选为新型城镇化试点城市,这将有助于解决优秀的新万仞留在东莞等一系列问题,有助于东莞转型升级。
新型城镇化试点
五项主要任务
首先,建立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成本分担机制。根据户籍制度改革的要求,调整户籍政策,出台并向社会公布农业转移人口和其他常住居民定居的具体操作标准。建立居住证制度,建立和完善以居住证为载体的与居住年限等条件挂钩的基本公共服务提供机制。
第二,试点方案要求建立多元化和可持续的城市化投融资机制。
第三,改革和完善农村宅基地制度。具体试点工作按照中央批准的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方案实施。
第四,探索建立行政创新和降低行政成本的新管理模式。
最后,11个部委要求试点地区全面推进体制机制改革创新。
标题:东莞被正式选为国家新型城镇化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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