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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房屋安全管理条例》昨天征求意见
昨天,“中国东莞”网站发布了《东莞市房屋安全管理条例》,并公开征求意见。根据《条例》,物业服务企业需要定期检查房屋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此外,房屋建筑署日后会至少每年进行一次房屋安全普查。超过设计使用年限的房屋需要更频繁的检查,普通房屋的设计使用年限为50年。
此外,记者注意到,在征求意见稿中,过去普遍存在的自设夹层、封闭井道、增加面积等卖点被明确禁止,装修时也禁止在低层居民卧室上方改建卫生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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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物业应定期检查房屋的共用部位、设施和设备
根据《条例》,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宣传房屋的安全使用,并根据业主大会的决定或者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定期检查其管理房屋的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安全状况。
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及时向业主委员会书面报告,在社区显著位置张贴公告,告知全体业主,并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组织鉴定和维修。在不委托物业服务企业管理房屋的情况下,镇街道人民政府(园区管委会)将开展房屋安全使用宣传,并组织相关单位定期开展房屋安全调查、房屋安全检查等活动。如果发现安全隐患,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
2.严禁拆除低矮的窗户护栏
《条例》列举了房屋使用中禁止的几种行为:将无防水要求的房间或阳台改为卫生间和厨房,或将卫生间改为低层居民的卧室、客厅(厅)、书房和厨房。上面。扩大承重墙原有门窗,拆除连接阳台的砖墙和混凝土墙;拆除低窗台护栏;擅自增加夹层或密封井,增加房屋使用面积的;在装修活动中擅自拆除房屋,影响房屋结构安全和正常使用的。
此外,未经批准,不得改变建筑物的主体和承重结构,不得改变房屋的立面。
3.普通住宅的设计使用寿命为50年
根据该条例,城镇和街道(公园)的住房和建设部门应定期组织对其管辖范围内的住房使用和维护情况进行普查,并将每次普查的情况记录在档案中。人口普查工作每年至少进行一次。
建在河流、运河、山坡、软地基和其他危险区域以及特殊地基上的房屋;增加楼层、扩大和改变建筑物的主要结构或未经批准使用财产和功能是关键的监测领域。
仍需使用超过设计使用寿命的房屋也需要更频繁地检查。简单结构房屋和临时建筑的设计使用年限为5年;木结构、砖木结构一般房屋为25年;砖混结构、钢筋混凝土结构和钢结构的一般房屋为50年;纪念建筑和特别重要的建筑可以持续100年。
标题:东莞市房屋安全管理规定要求:楼下和楼上禁止修建厕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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