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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社沈阳9月29日电(记者齐彬)辽宁省政府副秘书长王金笛今天在这里,华晨集团前理事长隐瞒国有资产代理人的真实身份,出国说自己是“被迫害的民营公司家”,这与事实不符,很明显。
王金笛今天陪同辽宁省省长薄熙就国企改革和旧工业基地振兴等接受了本公司、美国、日本、新加坡、香港记者的采访。 被问及仰融事件时,王金笛如上所述。 他透露司法部门现在掌握了仰融占领国有资产的证据。
王笛说,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在1993年9月30日交给仰融的《委托书》中确定,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委托仰融作为代理人持有华晨控股有限企业的股份。 仰融当天在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的《代理声明》中表示:“在这里确认贵公司是华晨控股有限企业100%股份的所有者。 我受贵公司的委托,纯粹宣布作为贵公司的代理人持有上述股份”。 上述所有权的归属也被企业注册处百慕大金融局确认。
王笛还介绍了中国金融教育快速发展基金会的《代理声明》中关于华晨中国汽车控股有限企业的所有权问题的同样阐述。 “我在这里宣布,我被贵会纯粹委托作为贵会代理人持有上述股份。 我在这里向贵公司的任何董事代表我指定上述股票的转让不可撤销,委托,确认这是结合权益的委托,本人死后继续有效。 我在这里确认你有权随时取消本代理声明”。
当辽宁省被问及接收华晨资产时,王金笛说辽宁省于二零零二年三月按照国家有关文件领取了华晨国有资产。 接受时辽宁省充分观察和发挥原来主要经营者的作用。 仰融本人也多次确定这些资产是国家的,想协助将相关资产移交给辽宁省。 2002年6月初,仰融突然失踪,但据公安机关透露,仰融于当年6月3日谎报他人身份,骗取虚假证件非法出国。
标题:【要闻】辽宁官员澄清仰融案真相 握其侵占国有资产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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