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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社广州6月27日电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27日对孙志刚故意伤害的致死案件作出终审判决,依法驳回乔燕琴、李海婴等十二名被告人的上诉,维持原判。 主犯乔燕琴被执行了死刑。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今天也对参与孙志刚事件的李耀辉等5名上诉的渎职犯罪被告人作出了终审裁定,依法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另一名渎职犯罪被告人张耀辉没有上诉,一审判决已经生效。

【要闻】孙志刚案终审 主犯乔燕琴27日已被执行死刑(图)

今年6月5日至6日,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孙志刚故意伤害死亡的案件,6月9日作出一审判决,依法判处被告人乔燕琴死刑,剥夺了政治权利。 对被告人李海婴判处死刑,缓刑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判处被告人钟辽国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 对被告人周利伟、张明君、吕二鹏判处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 对被告人李龙生判处徒刑12年,剥夺政治权利4年。 分别判处轻、轻至韦延良、何家红、李文星、乔志军、胡金艳有期徒刑3年至10年。 乔燕琴等12名被告人不服,提出上诉。

【要闻】孙志刚案终审 主犯乔燕琴27日已被执行死刑(图)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依法组成共同议院进行审理,一审判决认为事实明确,证据充分,法律和量刑正确,审判程序合法,驳回上诉,作出维持原判的裁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授权批准主犯乔燕琴死刑。

【要闻】孙志刚案终审 主犯乔燕琴27日已被执行死刑(图)

孙志刚案件涉及的渎职犯罪被告李耀辉、张耀辉、彭红军、任浩强、邹丽萍、曾伟林6人分别于6月9日被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和白云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处2年至3年徒刑。 判决后,李耀辉、彭红军、任浩强、邹丽萍、曾伟林不服,向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上诉。 法院经过审理,今天上午作出终审裁定,依法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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