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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9日,由于电自考考试时通过手机取消了8门课程的成绩,6月16日,海淀法院就考生蔡霞状向北京教育考试院报告的事件,取消了北京教育考试院蔡霞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等8门课程的自学考试成绩
据京华时报报道,根据法院的审理,在2002年10月进行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中,法学专业的考生蔡霞在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课程的考试中因接受手机而被监督当场指出作弊行为。 后来蔡霞拿着准考证副证在其他考场继续参加其余7门科目的考试,但监察员没有发现违反纪律的行为。
市考试院根据报告情况决定取消蔡霞本期8门科目的考试成绩,没有对其所有试卷评价引擎。 之后,市考试院在蔡霞取得考试成绩时,将上述决定口头通知蔡霞。
法院认为,对于在包括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在内的国家教育考试中作弊行为的考生,应该专属地赋予教育行政部门取消其考试成绩的权利。 因此,教育考试机构市考院宣布取消蔡霞考试成绩不符合教育法第79条的规定,是越权行为。 另外,如果考试院没有决定停止参加当期余科考试,蔡霞有准考证正常参加其余7科考试应该是有效的。 一审判决命令北京教育考试院在本判决生效两个月内组织主考学校审查蔡霞参加的其他七门课程的试卷,并将考试成绩通知蔡霞本人。 (杨文学)
标题:【要闻】接手机被取消八门成绩 考生告赢北京教育考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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