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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日,据羊城晚报报道,记者近日从深圳劳动局获悉,深圳市2003年的最低工资调整为特区内的最低工资3.59元/小时,换算成月薪为600元/月。 特区宝安、龙冈两区的最低工资为2.78元/小时,换算成月薪为465元/月。
2003年的最低月薪为2002年深圳市特区内595元,特区外460元,分别上涨了5元。
2003年最低工资的执行时间是从2003年5月1日到2004年4月30日。
标题:【要闻】深圳调整2003年最低工资:较上年度每月涨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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