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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公路收费期满后是否停止收费一直是人们关注的问题。2014年12月31日,山东省人民政府回复,同意在2004年《收费公路管理条例》实施前,继续对山东省已通车和在建的政府还贷公路收费。
山东省交通厅副厅长范早前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到2015年底,山东省将有15条收费年限在15年以上的政府还贷公路,其中只有2个项目能够还清银行贷款,其余13个项目无法按期还贷。"每收1元,就有0.86元用于偿还贷款."他说。
据了解,该批复没有明确延长期限,只是“继续收费”,相关规定将在国家新政策出台后执行。
标题:山东部分政府还贷公路继续收费未有明确延期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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