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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立理财业务法人机构需要经过监管审批程序。目前,光大银行(报价601818,咨询)刚刚完成内部决策流程,尚未向监管机构报告。何时开始审查过程,需要与监管机构进一步沟通。”中国光大银行行长赵桓在3月31日举行的2014年度业绩大会上表示。
光大银行资产管理部总经理张旭阳在接受《时代周刊》记者专访时表示,从风险隔离的角度来看,理财业务是一个相对独立的行业,理财业务的分拆可以有效阻断风险向银行的传递,独立权力增加,因此子公司可以有更好的考核激励机制和风险控制机制。
"但目前,该子公司没有上市计划."张旭阳说,他希望引进合作伙伴。
目前没有上市计划
光大银行在3月27日晚发布的董事会决议公告中披露,其《关于设立独立法人金融管理机构的议案》已通过本行董事会审议,只需监管部门批准即可。
事实上,在今年1月银监会召开的全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工作会议上,银监会主席尚福林表达了他对分拆的态度:有必要探索部分业务板块和条线的子公司制度改革。条件成熟的银行可以在信用卡融资、私人银行等业务领域开展子公司试点改革,实现法人自主经营。
这一声明也意味着银行业务的分离已经得到监管当局的认可。
赵桓表示,光大银行的理财业务一直运作良好,其品牌也很知名。理财资产的管理一直集中在总行,有条件进行公司化改革,设立理财子公司。
在实践中,光大银行的财务管理部门将设立全资子公司作为第一步。该模式流程相对简单,不需要用复杂的流程来评估业务。未来,我行希望资产管理公司引进合作伙伴,包括资产管理专业能力强、有合作渠道的合作伙伴。
中国光大银行的公告指出,子公司改革的重中之重是丰富理财业务功能,推动理财业务产品创新,满足投资者多元化需求,隔离风险,培育理财业务市场,建立更加有效的市场化激励机制。
张旭阳认为,设立金融子公司可以扩大金融业务的许可功能。今后,除了传统的财务管理业务,您还可以申请养老金管理、企业年金管理等许可证。“如果在投资方面获得股权直接投资等投资许可,将使商业银行通过子公司成为资本市场的重要参与者。”
“子公司可以突破传统商业银行的业务界限。从国际经验来看,一些银行的理财业务规模超过了银行自身的资产负债表规模。”张旭阳进一步解释道。
张旭阳表示,分拆和设立子公司的影响不大,仍将由银行或大股东持有。在事业部制下,组织结构、财务、考核和收入都是独立评估的,所以成为独立法人后不会产生很大的影响。“在目前的银行体系框架下,激励机制仍将受到一定程度的限制。”
标题:理财业务单飞 光大开启银行分拆序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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