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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网上贷款第一案”Youyi.com案正式宣判,这成为p2p中第一起定性的集资诈骗案。

根据江苏法院网和如皋市人民法院网站的信息,Youyi.com被告牟某、黄某近日被如皋市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4年,有期徒刑9年,并责令其继续返还非法所得1517万元,返还相关受害人。

P2P跑路案:优易网法定代表人一审获刑14年

大成律师事务所律师肖飒向《国家商报》记者表示,此案对网上贷款行业起到了警示作用,集资诈骗罪被判处最高死刑,无疑对犯罪分子产生了强大的心理威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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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内人士还表示,该案的判决对频繁出现的欺诈平台具有很强的威慑作用。在监管政策不明确的背景下,此案有助于净化p2p行业。

量刑比非法吸收存款罪更重要

据了解,被告牟某、黄某利用Youyi.com第三方网上借贷中介平台集资诈骗被害人45人,共计2000多万元。

经审理查明,被告牟某于2010年在南通注册了“友谊公司”。被告穆某为公司法定代表人,股东为被告穆某、黄某。2012年8月18日至2012年12月21日,被告牟某在如皋市一丰商城从事中介贷款。在未取得金融营业执照的前提下,编造了“友谊公司”。它是香港亿丰公司的成员。它谎称宜丰商城商户需要借钱,并以高利率为诱饵,在“友谊网”上发布虚假“借款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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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牟某,除将部分募集资金以月利率3%的利率贷给两人或无息用于实际用途外(资金已全部返还),将通过投资公司募集的大部分资金在借款人不知情且无法返还的情况下投资于期货和股票交易。截至2012年12月21日,总损失为1259万元。被告人牟某逃跑后,继续以宋某的名义通过赣腾投资公司投资期货。从2013年1月9日到2013年4月10日,他总共损失了20多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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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司法会计鉴定所的司法鉴定,被告人牟某、黄某向包括冯某在内的45名被害人非法集资2550万元,致使1524万元未被返还。事发后,如皋市公安局向被告人穆收缴人民币2900元,并向甘腾公司员工追回人民币10649元;扣留被告黄人民币7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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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洒告诉记者,被告人将吸收的资金用于个人消费和投资,这是法律认定的非法占有目的,也是集资诈骗罪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重要区别。

Maizijinfu副总裁刘波也告诉《国家商报》记者,非法集资通常是指刑法中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和集资诈骗罪,司法机关在处理非法集资案件时,往往根据结果相互追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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