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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民质疑该规定是“从救命的钱中拔毛”;专家表示,公众存在“误读”,商业大病保险不征税是不公平的

最近,在国家税务总局表示“个人缴纳的大病医疗保险不能税前扣除”后,“大病医疗保险必须纳税”的话题在网上引起了质疑。一些网民认为这是“从救命的钱里拔毛”。

“大病医保计个税”引争议

昨日,中国青年政治学院社会工作学院社会保障系副教授熊桂斌表示,一些网民的抱怨应该被误读。国家税务总局所称个人缴纳的大病医疗保险,是指个人或单位在基本医疗保险之外购买的商业大病保险。

“大病医保计个税”引争议

国家税务总局税务服务人员表示,根据规定,“三险一金”(即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只能从税前工资支付的社会保障和其他费用中扣除。据悉,目前,“基本医疗保险”只包括两个部分,即统筹和大额医疗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的支付方式由单位和个人共同承担,单位承担10%的工资,其中1%为大额医疗保险,个人承担2%的工资加3元,其中3元为大额医疗保险。大额医疗保险包含在基本医疗保险中,不等于大病医疗保险。

“大病医保计个税”引争议

上述服务人员表示,单位和个人自行缴纳的商业保险在税前不能扣除。因此,大病医疗保险需要纳入个人当期工资和工资收入,并征收个人所得税。

标题:“大病医保计个税”引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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