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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再次对该市拖欠路桥年票费的行政非诉讼案件进行集中执行。图为执法现场

没有支付年票的车主会注意它。昨日上午,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再次对该市拖欠路桥年票费的行政非诉讼案件进行了集中强制执行。记者跟随高管到东城、程楠、塘厦和沙田的多家企业开展集中实施行动。昨天,医院派出了35名警察,总目标是30多万元。

东莞的大型公路桥梁年票提醒费超过本金

据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负责人介绍,今年,法院受理了400多件强制执行东莞路桥收费站(以下简称路桥站)的申请。如果业主有能力但在收到法律文件后不主动履行义务,他将被罚款,甚至被列入最高法院的不诚实黑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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场景一

该公司的7辆大型卡车被罚款5万元,欠款11万元

记者陪同一群执法人员来到位于东城立新的东莞汇丰建材实业有限公司。

7月24日,东莞路桥研究所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要求汇丰建材公司缴纳的年度路桥门票费共计11.46万元。经审查,该市第一法院认为,路桥作出的《关于征收东莞市机动车路桥通行年票费的决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程序合法,具有法律效力。8月14日,法院作出行政执行裁定,准予执行,10月19日移送法院执行部门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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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共有7辆车拖欠道路桥梁年票费,从2011年1月至2013年12月拖欠年限共计11.46万元(6600元/年)。在执行过程中,法院在车辆管理部扣押了7辆涉案车辆,为期两年。在现场,法院向执行人汇丰建材有限公司送达执行令等法律文件,责令其限期支付涉案款项,认定汇丰建材有限公司有能力履行但拒绝履行生效法律文件的支付义务,并决定对汇丰建材有限公司罚款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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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丰建材有限公司负责人怨声载道。虽然这七辆车是以公司的名义购买的,但它们是由员工自己购买的。该公司成立已有10多年,但从2008年到2009年,它的日子并不好过。头两年,新老板接手了。在签署协议时,汽车不包括在收购中。“从法院收到材料后,我们也通知了这些员工。员工们报告说,这些车很旧,状况很差,而且不收费,我们将再次与员工沟通。”负责人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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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此,法院高管表示:“这辆车是以贵公司的名义注册的,这是内部管理不完善造成的。在执行过程中,您不会向法院做出任何解释。这个理由太牵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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