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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来的病人会更安全地寻求治疗

在市人民医院产科试用,由患者本人购买;

如果发生医疗纠纷,病人可以得到最高30万元的赔偿

在医疗事故的情况下,病人可以得到赔偿,但在医疗事故的情况下,如“手术成功,但病人已经不在了”,家庭成员往往没有办法要求赔偿。记者24日从东莞市卫生计生局了解到,下个月,东莞市人民医院将在全市试行首个医疗事故保险(以下简称“医疗事故保险”),患者将购买50元至4000元不等的保险费。如有争议,无论是医疗事故还是医疗事故,保险公司将直接支付10万至30万元的赔偿金。

东莞的第一个医疗事故保险病人下个月将获得高达30万元的赔偿

现状:医疗事故没有赔偿机制

近年来,“医疗事故”甚至“医疗伤害”时有发生。市医疗纠纷专业调解委员会成立于2013年10月。医疗调解委员会副主任罗箭坦率地说,在正常的调解过程中,如果医院确实犯了错误,医院会配合工作,保险公司也承认这一点。然而,在医疗事故的情况下,很难处理这种纠纷。

东莞的第一个医疗事故保险病人下个月将获得高达30万元的赔偿

“医疗的特殊性导致频繁的医疗事故,如麻醉事故和羊水栓塞。前者不一定与医疗技术和医生水平有关,而后者死亡率很高。医生在抢救时总是与死亡赛跑。一旦这些医疗事故发生,目前医院很难承担责任,也没有对病人的救助和赔偿机制。"

东莞的第一个医疗事故保险病人下个月将获得高达30万元的赔偿

“现行《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只规定了对医疗过失造成的伤害的赔偿。对于没有医疗过失但在医疗过程中对患者造成伤害的案件,没有切实可行的赔偿机制。”民进党东莞市委委员周建明表示,在医疗事故中,如果病人得不到赔偿,很容易导致医患冲突。周建明建议建立一个由政府牵头的医疗意外伤害赔偿基金池,由政府、医疗机构、执业医师和患者投入不同比例的资金。保险公司应按照商业经营模式设立医疗事故保险,并将其设定为强制购买的法定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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