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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将根据省级部署调整出租车承包费管理形式,政府不再为全市统一指导价。
的士收费结构亦应调整,同一条道路在不同时间的的士收费可能会有所不同。
出租车承包费是一个敏感话题,一直受到人们的关注。
昨天,东莞市价格改革工作会议召开。会议认为,出租车合同费管理形式将根据省级部署进行调整,未来出租车合同费将充分发挥市场调节作用,逐步由政府指导价向市场调节价转变。
鉴于这一调整方向,从5月1日起,东莞市将不再制定并公布全市统一的劳动用工合同费标准,出租车公司将按实际支付工资和购买社保的金额向承包商收取费用。
这意味着今后出租车承包费的数额将由市场监管。据行业分析人士称,出租车行业的市场竞争将变得更加激烈。
现状
政府对出租汽车承包费实行统一定价
目前,东莞的出租车包车费是如何确定的?
昨天,记者有了详细的了解。目前,我市出租汽车行业主要以经济承包方式经营,出租汽车承包费由政府管理。
在东莞,出租车包车费分为两部分:基本包车费和劳动包车费。
其中,基本承包费包括工资、社会保障和车辆保险以外的费用;实施劳动用工合同费主要指出租汽车企业因实施劳动用工而发生的工资支付、社会保障购买等费用。
“基本合同费是通过价格监控,根据车辆折旧、管理费用和其他成本加上企业的合理利润计算的。”市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陈志超解释说。
根据现行指导价,东莞市出租车基本合同费最高价格为4070元/月/辆,为一级车;二级车5280元/月/车;三级车6330元/月/辆。
自2011年以来,出租车管理部门要求出租车公司和兄弟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签订劳动合同后,双方建立劳动关系后,必须支付工资,为兄弟购买社会保险因此,陈志超说,为了规范市场,出租车合同费中增加了一个组成部分:即实施劳务用工的合同费。
目前,东莞统一用工模式的合同费为3309元/月/车。实施劳动就业合同费包含在最低工资和社会保障政策要求的最低缴费基数、费率和保险种类中,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在这项合同费用中,除了两名司机的最低工资和社会保障外,出租车还包括残疾人保障基金和相应增加的税费。
最新变化
不再制定和执行劳动合同费标准
实施劳动用工的合同费以最低工资为基础计算。但是,从5月1日起,东莞市的最低工资将从原来的1310元调整到1510元,劳动用工方式的合同费标准也将相应调整。
然而,昨天的会议透露了最新的变化。考虑到出租车承包费政策的调整方向,市发展和改革局将不再制定和公布全市实行劳动用工的统一承包费标准,出租车企业将按实际支付工资和购买社保的金额向承包商收取费用。
出租汽车企业因实施劳动就业而增加的残疾人就业保障基金,税费由企业承担,不再向承包商收取。这将相应地使承包商的成本降低200多元。
改革方向
出租车承包费将由市场监管部门管理
东莞市不再制定并公布全市统一的劳动用工承包费标准,而是承担了东莞市出租汽车承包费管理形式的调整和部署。
根据省里的部署,调整出租车承包费的管理形式将充分发挥市场调节作用,逐步由政府指导价向市场调节价转变。
这意味着,在未来,政府将不再制定和公布全市统一的指导价格,而是通过市场调节来管理它。
"目前,省级计划正在酝酿中."陈志超表示,东莞将在公布后实施其他省份的计划。但目前,“没有具体的时间表”
标题:东莞将调整出租车承包费的管理形式。未来,市场将拥有最终决定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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