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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发展和改革局就东莞市新的生活污水处理费方案征求公众意见。

据报道,自2010年以来,我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已经调整了8年多。随着生活垃圾处理范围、收集、运输和环保标准要求的提高,垃圾处理成本不断上升,从2009年的158元/吨上升到2017年的476元/吨。此外,中国鼓励使用价格杠杆和经济手段来实现生活垃圾处理的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因此调整价格势在必行。

根据各应税对象产生的垃圾和处理成本,本征求意见稿按照“谁污染、谁付费”、合理分担补偿成本、差别收费和促进减排三大原则制定了两个价格调整方案。

其中,“方案一”居民用户收费标准由目前的0.55元/m3调整为0.64元/m3(按用水量换算计算)。

机关、企事业单位、工商业户,由原来的每桶15元的垃圾处理费,调整为每桶21元。其他餐馆、水果和花店等。按地区征收的税收也有不同程度的增加。

整体而言,“第一方案”收费标准的综合增幅约为29.2%,其中居民增幅为16.4%。

“方案2”以方案1为基础,结合垃圾分类和收集运输,实施约束或激励措施。例如,90%的收费标准只在垃圾分类的住宅区收集。

具体来说,经过计算,经过价格调整后,按平均每户每月用水量21立方米计算,平均每月生活垃圾处理费约为1.89元;对于非居民用户来说,每户每月平均增加支出约13元;根据收集的垃圾量,每个企业每月平均支出约为20元。

公众咨询期为2018年9月29日至10月15日。欢迎各界人士积极参与,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意见和建议可以通过信件、传真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反馈。邮寄地址:东莞市洪福路99号市发展和改革局价格管理科;邮政编码:523888。传真号码:0769-22830690,电子邮件地址:fgjjgk @ qq。

标题:东莞污水处理费方案公众咨询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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