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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的物业服务收费管理政策已于十月十五日实施

“20%以上的业主可以共同申请物业费调整”被删除

物业费的调整仍需“双过半”业主的同意

有人认为,住宅物业费太高,“20%以上的业主可以共同向当地村(居)委会申请”的愿望被“流产”。

昨天,市发展和改革局正式公布的新规定《东莞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市住宅物业服务收费管理的通知》删除了这一令社区业主激动不已的重大变化。此外,很明显,如果需要调整物业服务的具体收费标准,物业服务双方应严格遵守《物业服务合同》的规定,召开业主大会,并征得“半数以上”业主(房屋面积的一半以上,人口的一半以上)的同意。

东莞社区物业费调整后,仍需“双过半”业主同意

新的物业服务收费管理政策于10月15日实施。

“一半以上”的业主同意调整价格

根据新规定,如需调整物业服务的具体收费标准,物业服务双方应严格遵守《物业服务合同》的规定。

物业服务当事人根据合同约定变更或调整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的,应当遵循《物权法》、《广东省物业管理条例》等召开业主大会的程序和要求。,经“双一半”业主同意并在物业服务合同中重新约定后实施。

东莞社区物业费调整后,仍需“双过半”业主同意

对于需要突破政府指导价调整收费标准的,必须在业主大会成立后按照规定进行。

市发展和改革局相关部门负责人解释说,经过前期广泛咨询,最终认为向居委会申请住宅物业管理费价格调整不可行。“首先,没有任何条例明确规定居委会应该承担这项工作。第二,居委会没有义务承担这项工作。”负责人说。

东莞社区物业费调整后,仍需“双过半”业主同意

“社会各界普遍认为,调整物业服务收费标准实质上是履行和改变合同条款的问题。”负责人表示,物业服务当事人有权在政府指导价范围内约定和调整收费标准,没有法律依据的,由价格主管部门确认或批准。

东莞社区物业费调整后,仍需“双过半”业主同意

社区所有者如何主动捍卫自己的权利

「如果你删除20%业主可以申请价格调整的意见,社区业主会否陷入难以积极维护自己权益的境地呢?」程楠石竹新花园的阿丘对此感到困惑。

负责人说,首先,我们可以看看物业服务合同中是否有变更费用的约定。如果由于服务水平与费用不一致而表明在服务期内价格可以调整,则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执行。

东莞社区物业费调整后,仍需“双过半”业主同意

“在实行政府指导价的社区,没有社区工业委员会。在这种情况下,如果社区的一些业主对物业服务收费不满意,人数不限于20%,所以他们可以要求物业与物业商量如何处理。最后,召开业主大会,经半数以上业主同意后,按新标准收费。”负责人说道。

东莞社区物业费调整后,仍需“双过半”业主同意

如果服务合同中没有提到变更收费的条款,社区业主可以采取法律措施维护其权利,理由是物业未能履行合同而没有提供相应的物业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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