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5753字,读完约14分钟

12月12日,电气卫生部规定,执行职务的医务人员和检疫人员、疾病预防管理者、乡村医生、个人开业医生为责任疫病报告员。 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是责任报告单位。

【要闻】卫生部规定各类传染病疫情报告的程序时限(全文)

责任报告机构对甲类传染病、传染性非典型肺炎和乙类传染病中艾滋病、肺炭疽、小儿麻痹症患者、病原携带者和可疑患者,应在2小时内,农村6小时内通过传染病疫情监测新闻系统报告。 对其他乙类传染病患者、伤寒副伤寒、梅毒、淋病、乙型肝炎、白喉、疑似疟疾的病原携带者,城区应在6小时以内,农村应在12小时内用传染病疫情监测新闻系统报告。 关于c型传染病和其他传染病,全天候报告。

【要闻】卫生部规定各类传染病疫情报告的程序时限(全文)

卫生部信息发言人毛群安表示,卫生部要求各有关机构发现重大传染病疫情、重大食物、职业中毒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2小时内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接到报告后,2小时内卫生部 对于可能产生重大社会影响的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卫生部立即向国务院报告。

【要闻】卫生部规定各类传染病疫情报告的程序时限(全文)

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新闻报告管理方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疫情监测新闻的报告管理工作,及时提供科学防治决定新闻,比较有效地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的危害,保障公共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简称传染病预防法)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以下简称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方法。

【要闻】卫生部规定各类传染病疫情报告的程序时限(全文)

第二条本法适用于传染病防治疗法、应急条例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疫情监测新闻报告管理工作。

第三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疫情监测新闻报告多次依法管理,分级负责,迅速准确,安全高效。

第四条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对全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疫情监测新闻报告实施统一的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对本行政区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疫情监测新闻报告实施监督管理。

第五条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及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鼓励和支持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疫情监测新闻报告管理的科学技术研究和国际交流合作。

【要闻】卫生部规定各类传染病疫情报告的程序时限(全文)

第六条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对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疫情监测新闻报告管理工作中做出贡献的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七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必须按规定及时报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流行新闻,不得作虚假报告、虚假报告或者向别人作虚假报告、缓报、虚假报告。

【要闻】卫生部规定各类传染病疫情报告的程序时限(全文)

第二章组织管理

第八条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服从专业分工,承担责任范围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疫情的监测、新闻报告和管理工作,具体职责如下。

(一)在属地化管理的基础上,大体上,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负责,进行行政辖区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流行的监测、新闻报告和管理。 设置负责收集、核实管辖区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疫情新闻及其他新闻资料的专业通报、咨询热线电话,设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疫情报告、咨询和监督的专业员工各种来源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要闻】卫生部规定各类传染病疫情报告的程序时限(全文)

(二)与流行病学调查小组建立实验室,开展现场流行病学调查和解决,探索密切接触者,追踪感染源,必要时进行隔离注意的疫点消毒及其技术指导的标本实验室检查和报告。

【要闻】卫生部规定各类传染病疫情报告的程序时限(全文)

(三)建立负责维护和管理公共卫生新闻互联网、报告、分解、利用和反馈疫情资料的新闻数据库,开展技术指导。

(四)要点对涉外机构或机关发生的疫情,由省级以上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进行报告管理和检查指导。

(五)负责相关人员的培训和指导,对下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员工进行领域务培训的管内医院和下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疫情报告和新闻网络管理工作进行技术指导。

【要闻】卫生部规定各类传染病疫情报告的程序时限(全文)

第九条国家建立公共卫生新闻监测体系,建立涵盖国家、省、市、县(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卫生机构和卫生行政部门的新闻网络系统,扩展到乡(镇)、村和城市社区。

【要闻】卫生部规定各类传染病疫情报告的程序时限(全文)

国家建立公共卫生新闻管理平台、基础卫生资源数据库和管理应用,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法定传染病、公共卫生和专业病监测的新闻收集、总结、拆除、报告等从业需要。

【要闻】卫生部规定各类传染病疫情报告的程序时限(全文)

第十条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承担责任范围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疫情监测新闻报告任务,具体职责如下

(一)建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疫情新闻监测报告制度。 包括报告卡和总登记册、疫情接收报告、核对、自我检查、奖惩。

(二)实行最初的诊疗责任制,严格执行门诊工作日志制度以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疫情报告制度,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疫情监测新闻报告的工作。

(三)建立或指定专业部门和人员,配备必要的设备,保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疫情监测新闻的网络直接报告。

门诊部、诊所、卫生所(室)等必须按照规定的时限,用最快的通信方法向发病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传染病报告卡。

报告卡邮寄信封上必须印有明显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或瘟疫”标志和明确记载xx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收到的字体。

(四)对医生和实习生进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疫情监测新闻报告工作方面的培训。

(5)与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合作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和标本采样。

第十一条流动人员发生的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患者、病原携带者和疑似传染病患者的报告、解决、疫情登记、统计由诊所负责。

第十二条铁路、交通、民航、工厂(场)矿所属的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发现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流行,并按照属地管理向大致所在地的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

【要闻】卫生部规定各类传染病疫情报告的程序时限(全文)

第十三条军队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军人中传染病疫情监测消息,由中国人民解放军卫生主管部门根据有关规定直接报告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

军队所属的医疗卫生机构发现在地方就诊的传染病患者、病原携带者、疑似传染病患者时,必须按照属地管理向所在地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

第十四条医疗卫生人员未经当事人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社会公开传染病患者及其家属的姓名、住所和个人病史。

第十五条各级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对辖区内各级医疗卫生机构负责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疫情监测新闻的报告情况定期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

第三章报告

第十六条执行职务的医务人员和检疫人员、疾病预防管理者、乡村医生、个人开业医生都是责任疫病报告员。

责任疫情报告员在执行职务过程中必须发现法定传染病患者、疑似患者或病原携带者,按照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进行疫情报告,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

第十七条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都是责任报告机构。 按照有关法规监督管理责任疫病报告员的员工。

乡(镇、地区)级以上责任报告机构应当建立疫情管理组织,指定专职疫情管理人员,负责本机构或辖区内的疫情报告工作。

县(市、区)级以上的责任报告机构必须实现计算机网络直报,乡(镇、地区)级的责任报告机构必须创造条件实现计算机或采集器的网络直报。

第十八条责任报告员首次诊断传染病患者后,必须立即填写传染病报告卡。

传染病报告卡以记录卡为单位保存3年。

第十九条责任报告机构对甲类传染病、传染性非典型肺炎和乙类传染病中的艾滋病、肺炭疽、小儿麻痹症患者、病原携带者或疑似患者,城区必须在2小时内,农村地区必须在6小时内通过传染病疫情监测新闻系统报告。

【要闻】卫生部规定各类传染病疫情报告的程序时限(全文)

对其他乙类传染病患者、伤寒副伤寒、梅毒、淋病、乙型肝炎、白喉、疑似疟疾的病原携带者,城区应在6小时以内,农村应在12小时内用传染病疫情监测新闻系统报告。

【要闻】卫生部规定各类传染病疫情报告的程序时限(全文)

关于c类传染病和其他传染病,必须全天候通过传染病疫情监测新闻系统报告。

第二十条有关机关发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当在两小时内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接到报告的卫生行政部门必须在两小时内向本级人民政府报告,并通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新闻报告管理系统向卫生部报告。

卫生部必须立即向国务院报告可能产生重大社会影响的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

第四章调查

第二十一条接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的地方卫生行政部门必须立即组织力量对报告的几个事项进行调查验证和判定,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及时报告调查情况。

【要闻】卫生部规定各类传染病疫情报告的程序时限(全文)

不同类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调查必须按照《全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流行的现场调查应当包括以下业务复印件

(1)流行病学个案研究、密切接触者追踪调查和传染病发病原因、发病情况、疾病流行可能因素等调查。

(二)相关标本或者样品的取样、技术的分解、检查。

(三)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的确证

(四)卫生监测包括生活资源的污染范围和严重性,必要时必须在突发事件发生地及相邻省市进行。

第二十三条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当组织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等相关行业的专家,成立流行病学调查小组,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流行病学调查工作。

【要闻】卫生部规定各类传染病疫情报告的程序时限(全文)

第二十四条甲类传染病、传染性非典型肺炎和乙类传染病中艾滋病、肺炭疽、疑似小儿麻痹症患者、病原携带者及其密切接触者等接到疫情报告的地方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必须立即派遣专家到现场进行调查。 其他乙类、c类传染病暴发,接到疫情报告后,12小时内派专家到现场进行调查。

【要闻】卫生部规定各类传染病疫情报告的程序时限(全文)

第二十五条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负责管理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疫情监测报告新闻系统,各级责任报告机构使用统一的新闻系统报告。

第二十六条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应当积极配合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专家进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的调查、采样和解决。

第五章新闻管理和通报

第二十七条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设置的与传染病诊治有关的科室应当建立门诊日志、住院登记册和传染病流行登记册。

第二十八条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指定的部门和人员负责收发和核对本机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流行报告卡,设立传染病报告登记表,统一填写相关报告。

【要闻】卫生部规定各类传染病疫情报告的程序时限(全文)

第二十九条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负责管辖区域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流行报告卡、报告的收发、核对、疫情的报告和管理工作。

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必须按照国家公共卫生监测体系网络系统平台的要求,完全利用报告的新闻资料,建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的定期分解通报制度,在通常监测时每月3次以上疫情的

【要闻】卫生部规定各类传染病疫情报告的程序时限(全文)

第三十条边境口岸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港口、机场、铁路等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边境卫生检疫机构发现边境卫生检疫法规定的检疫传染病时,必须互相通报疫情。

【要闻】卫生部规定各类传染病疫情报告的程序时限(全文)

第三十一条发现人畜共患传染病,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农业、林部门应当互相通报疫情。

第三十二条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及时通报和公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疫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授权,立即通报和公布本行政区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疫情

【要闻】卫生部规定各类传染病疫情报告的程序时限(全文)

突发公共卫生和传染病流行的复印件如下。

(一)突发公共卫生事和传染病疫情的性质、原因

(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的发生地和范围

(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流行的发病、伤亡及相关人员范围

(四)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疫情的解决措施和控制情况

(五)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发生地的解除。

港澳台地区及有关国家和世界卫生组织之间的交流和通报方法另行制定。

第六章监督管理

第三十三条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监督和指导全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疫情监测新闻报告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监督和指导本行政区域突发公共卫生事和传染病疫情监测新闻报告管理工作。

第三十四条各级卫生监督机构在卫生行政部门的指导下,具体负责本行政区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疫情监测报道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

35条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在卫生行政部门的指导下,具体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疫情监测新闻报告管理工作的技术指导。

第三十六条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在卫生行政部门的指导下积极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疫情监测新闻报告管理工作。

第三十七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向责任报告机关或者责任疫病报告者虚假报告、缓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疫情情况的,应当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要闻】卫生部规定各类传染病疫情报告的程序时限(全文)

第七章罚则

第三十八条医疗机构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责令改正、通报批评、警告。 情节严重的,与有关部门合作对第一负责人、负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负责人依法给予降职、撤职行政处分的传染病的传达,对流行或社会公众健康造成其他严重危害的结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要闻】卫生部规定各类传染病疫情报告的程序时限(全文)

(一)没有建立传染病流行报告制度;

(二)相关部门和人员没有指定负责传染病疫情报告管理工作的

(3)虚假报告被发现的传染病患者、病原携带者、疑似患者。

第三十九条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责令改正、通报批评、警告。 对第一负责人、负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负责人依法给予降职、撤职行政处分的传染病传达,对流行或社会公众健康造成其他严重危害的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要闻】卫生部规定各类传染病疫情报告的程序时限(全文)

(1)虚假报告被发现的传染病患者、病原携带者、疑似患者

(二)未按规定成立专业流行病学调查队,进行传染病流行病学调查

(三)接到传染病疫情报告后,未按规定派人进行现场调查

(四)没有按规定报告疫情或者没有报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

40条执行职务的医疗卫生人员虚假报告传染病疫情的,由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发出警告,情节严重的,责令中止6个月以上1年以下的执行活动或者取消其执行证书。

【要闻】卫生部规定各类传染病疫情报告的程序时限(全文)

责任报告机关和事件发生机关不报告虚假报告、缓报、虚假报告或者向他人报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或者传染病疫情的,由该机关或者上级主管机关对其主要领导、主管人员和直接负责人给予行政处分,疫情播种或者事态恶化等重大

【要闻】卫生部规定各类传染病疫情报告的程序时限(全文)

第四十一条个人或者民间医疗机构虚假报告、缓解、虚假报告传染病疫情或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责令限期修改,可以并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传播流行的,责令停业整改,并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违反刑法的,可以直接交给经营者、主管人员和负责人追究刑事责任。

【要闻】卫生部规定各类传染病疫情报告的程序时限(全文)

四十二条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未按规定履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疫情报告职责,作出虚假报告、虚假报告或者他人虚假报告、缓报、虚假报告的,对第一负责人依法给予降级或者撤职的行政处分。 如果传染病的传播、流行或给社会公众带来其他严重危害的后果,构成给予开除处分的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要闻】卫生部规定各类传染病疫情报告的程序时限(全文)

第八章附则

第四十三条中国人民解放军、武警部队医疗卫生机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疫情监测新闻报告管理工作,参照本法的规定和军队相关规定执行。

标题:【要闻】卫生部规定各类传染病疫情报告的程序时限(全文)

地址:http://www.dfz1.com/dgxw/4707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