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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副书记、市长袁宝成今天主持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东莞市2014-2015年建设质量强市行动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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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建设要突出东莞特色”
为全面推进质量强市工作,会议审议通过了《东莞市2014-2015年质量强市行动计划》,提出建立质量第一责任制,加强质量信用体系建设,实施质量信用分级监管。
袁宝成强调质量建设要有东莞特色,行动计划要突出东莞特色。通过行动计划的有效实施,加强检测资源的联盟,增强检测技术的支撑能力,提高我市发展的质量和效率。
质量安全实行“一票否决”
《规划》提出建立质量第一责任制,明确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对质量安全负第一责任,质量监督员负直接责任,并建立各责任环节的可追溯机制。
计划到2015年,所有政府质量奖和省级名牌产品企业都将有首席质量官,50%以上的大中型企业将有首席质量官。对企业质量安全责任人和质量检查员实行登记备案制度,对质量安全实行“一票否决”。
生产认证产品的企业将建立信用档案
《规划》提出要加强质量信用体系建设。到2015年,全市所有生产认证产品的企业都将纳入企业质量信用档案备案范围;实施质量信用分类监管,到2015年,全市认证产品生产企业已完成分类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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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台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为规范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会议审议通过了《东莞市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主要采取无偿支持、事后奖励和贷款贴息等支持方式。
属于下列项目之一,项目投资额在50万元(含50万元)以上的,按项目投资额的30%给予补助,每个项目最高补助不超过50万元。生产经营单位申请贷款实施项目的,按生产经营单位申请实施项目贷款补贴的形式全额贴息,贴息额度上限为50万元。
包括对生产经营单位和社会安全生产中介组织实施的重大危险源和重大隐患整改项目的监管;高等学校、科研单位、生产经营单位和社会安全生产中介组织实施的安全生产研究、开发、推广和应用项目。
此外,对社会中介组织、行业协会和社会团体直接实施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和安全文化项目,按项目投资额的30%给予补助,每个项目最高补助不超过15万元。
《办法》明确规定,项目单位必须使用安全生产专项资金,严禁截留或挪用。弄虚作假骗取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的。对不按规定使用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的行为,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取消项目补贴、收回项目全部财政资金的处罚;构成犯罪的,应当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标题:东莞将建立质量第一责任制,实行“一票否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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