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1057字,读完约3分钟
我市严厉打击破坏森林和野生动物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
从现在起,市林业局将在2014年开展专项行动,打击针对森林和野生动物资源的非法犯罪,并鼓励公民举报违法犯罪行为。根据举报非法经营、加工、销售、运输、储存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的级别,奖励金额按案件罚没入库金额的5%、3%、1%计算,最低不低于300元,最高不超过30万元。
这一特殊行动的代号是“剑行动”。重点打击以下行为:非法使用林地;非法砍伐、砍伐森林和非法移植大树;获取非法采伐、砍伐森林和非法运输木材;非法狩猎、屠宰野生动物和非法收购、运输、销售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的;故意纵火、放火烧树(树)和非法用火。
据市林业部门相关负责人介绍,一些猎人不时在东莞森林非法捕猎野生动物。护林员发现狩猎野生动物的陷阱经常出现在一些大森林的密林中。一些猎人会利用人们的疏忽,钻入密林中放置夹子,然后在野猪被捕获后偷偷把它们运出森林。
负责人说,执法人员将重点检查这些地方:检查餐馆,农贸市场,在我们城市的森林公园农场和周围的茶馆和餐馆,看看是否有野生动物,如花雀;巡视我市各自然(湿地)保护区和森林公园的野生动物栖息地和迁徙站点,查看是否有捕捉野生动物的违法行为;巡查木材加工企业、木材交易市场和其他经营加工场所,查看是否有非法砍伐树木的行为。
市林业局制定了食品安全举报奖励实施细则。举报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的非法经营、加工、销售、运输和储存属于本细则奖励范围。根据举报级别,奖励金额按案件罚没入库金额的5%、3%和1%计算,最低不低于300元,最高不超过30万元。如果没有罚款,将根据所提供线索的价值给予300-800元。举报线索最终被判定为非法经营、加工、销售、运输和储存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的刑事犯罪。按照上述规定支付的奖励不足1万元的,或者没有处罚的,给予1万元的奖励。
■报告级别
一级报告:详细提供被举报方非法经营、加工、销售、运输、储存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的线索和相关证据,并协助现场调查,举报情况与事实结论一致。
二级报告:提供被举报方非法经营、加工、销售、运输、储存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的线索和相关证据,协助调查处理,举报情况与事实结论完全一致。
三级举报:提供被举报人非法经营、加工、销售、运输、储存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的线索,不直接协助查处,举报情况与事实结论基本一致。
■报告电话号码和联系信息
电话/传真:22223281
电子邮件:senl_xjd@gaj.dgs.gd(公共安全网),dlianwen@163(互联网)
市林业局林业行政管理部电话:22234791
标题:东莞严惩森林犯罪,最高奖励30万元
地址:http://www.dfz1.com/dgxw/471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