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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今天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实施,打破了全国事业单位职工的“铁饭碗”。市人力资源局相关负责人昨日表示,新规对东莞影响不大,因为东莞已率先试行新规。自2010年起,在省统一部署下,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制,至今已实施4年。

东莞机构打破铁饭碗已经4年了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与职工签订的聘用合同一般不少于三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连续旷工超过15个工作日,或者一年内累计旷工超过30个工作日的,事业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不合格,不同意调整工作岗位的;或者年度考核连续两年未通过的,事业单位可以提前30天书面通知解除聘用合同。

东莞机构打破铁饭碗已经4年了

记者了解到,东莞市从2010年开始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制,正式打破了事业单位的“铁饭碗”。记者从我市一家事业单位了解到,早在2010年,该事业单位的成立人员就开始签订劳动合同。今天,劳动合同已经过去三年了。今年3月,该单位刚刚完成了与单位人员续签合同的工作。单位负责人告诉记者,事业单位实行劳动合同制后,编制内的人员也要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和个人都是双向选择,有利于工作效率的最大化。如果你连续两年没有通过评估,你可以“解雇鱿鱼”

东莞机构打破铁饭碗已经4年了

《国家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规定,事业单位与工作人员签订的聘用合同一般不少于三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连续旷工超过15个工作日,或者一年内累计旷工超过30个工作日的,事业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不合格,不同意调整工作岗位的;或者年度考核连续两年未通过的,事业单位可以提前30天书面通知解除聘用合同。

东莞机构打破铁饭碗已经4年了

省人民社会福利厅有关负责人指出,条例最大的变化是将事业单位与职工的关系界定为“合同关系”,打破终身制,建立包括合同制、公平竞争、激励约束、权益保障在内的用人机制,逐步实现人员进出、岗位升降、工资高低的目标,进一步搞活用工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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