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1327字,读完约3分钟
五类人这个月将免交垃圾费
《东莞市生活垃圾处理费管理办法》近日发布,规定了收费群体的范围和收取生活垃圾处理费的方式,明确规定收取生活垃圾处理费后,不得以其他名义收取生活垃圾相关费用。五保户、低保等五类人群免交垃圾费。本办法自6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 19年5月31日。
《办法》规定,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在东莞市辖区内全面实施。凡产生生活垃圾的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工商户、户籍居民和暂住居民,均应按规定缴纳生活垃圾处理费。
对五保户、低保对象、本市户籍人员、驻东莞部队残疾军人、革命烈士遗属(含因公殉职军人)、农村优抚对象免收生活垃圾处理费。但《管理办法》要求城镇和街道按照规定确定生活垃圾处理费减免对象,不得随意扩大减免范围。
南方记者指出,本办法所称生活垃圾不仅包括日常生活垃圾,还包括建筑垃圾和渣土,但不包括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生活垃圾处理费是指清洁、收集、运输和处理生活垃圾所发生的费用。
管理办法要求生活垃圾处理费由政府定价。收费标准可根据每个家庭和每个人产生的生活垃圾量、营业面积或用水量换算等收集方式制定,但同一对象不能以多种方式重复收费。
此外,生活垃圾处理费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由市城市综合管理局会同市财政局、价格主管部门另行制定。物价局将严肃查处违反自收自支项目收费和超标准收费规定的行为。财政、审计、监察等部门也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查处挤占挪用生活垃圾处理费的行为。●改变
新措施正在申请收费
简化认证程序
记者将现行管理办法与新《办法》进行了比较,发现新《办法》简化了收费证书的申请程序。过去,垃圾处理费的收取单位必须填写《东莞市生活垃圾处理费申请表》,经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管委会)批准后,报市城管局审核,然后到市物价局申领收费证书。现行《办法》简化了手续,收费单位填写《东莞市生活垃圾处理收费申请表》后,可直接向市物价部门申请收费证明。
相关阅读:东莞市垃圾焚烧厂邀请你明天去探索营地
邀请您参与
明天是“世界环境日”,东莞市城市综合管理局将在同一天举办“共享蓝天,共建美好家园”主题活动,邀请市民和团体代表参加城市环保火力发电厂主要排放数据发布仪式,并实地参观城市环保火力发电厂,引导市民科学了解垃圾焚烧技术,参与环保火力发电厂的在线监管,营造健康环保的生活方式。
不管垃圾焚烧厂是否安全,谈论标准比闻和看更重要。与《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5-2001)实施12年不谋而合,否则将于今年7月死亡。2014年4月,环境保护部通过了《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以下简称新标准)第二次修订,近期将适时会同国家质检总局公布。此时,市民可以通过这座城市垃圾焚烧厂的数据,测试号称“肉眼看不见”、“排放低于严格的欧盟标准”的全球领先垃圾焚烧技术。据说当天参加活动的市民不仅可以深入垃圾焚烧厂了解情况,还可以见证全市垃圾焚烧厂排放数据统一在城管局官方网站上的历史时刻。有兴趣的参加者可登录东莞阳光网络www .sun0769注册参加。
据悉,此次活动结束后,城市环保热电厂将在每月的第三个星期二举办“市民开放日”,欢迎全市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等社会团体提前报名(电话:22600383)。
标题:东莞的五类人本月将免交垃圾费
地址:http://www.dfz1.com/dgxw/501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