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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型餐馆是食品安全监管的难点,也是食品安全事故频发的原因。近日,记者从东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获悉,该局发布了《东莞市小餐饮行政许可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小餐饮的选址、选址、清洁、储存、餐饮用水等11个方面做出了明确要求。
监督小餐有多难
“意见”指的是小餐馆、小吃店、饮料店、糕点店、农舍等。有固定的食品加工生产场所,符合餐饮服务“即生产即消费”的基本特征,营业场所使用面积在50平方米以下(农村调整为80平方米)。目前,东莞有1万多家小型餐饮单位,约占餐饮单位总数的70%。
“小型餐饮单位数量难以监管,规模小且容易被忽视。许多消费者讨厌和喜欢小型餐饮。”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许多小型餐饮单位投资不足,设施与要求差距较大。如今,小餐馆正面临“三高”——原材料价格高、门面租金高、劳动力成本高,这也导致小餐馆在硬件建设、运营标准、人员管理和卫生标准等方面达不到相关要求。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认为《意见》的颁布可以为小型餐饮服务单位提供更加便捷的行政许可渠道;另一方面,有助于我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加强餐饮服务关键风险的管理和控制,进一步规范小型餐饮经营秩序,提高餐饮服务和食品安全管理水平,让市民吃得更安全。
有11个方面的要求
据了解,《意见》中的小型餐饮行政许可包括选址、场地设置、清洁卫生、仓储、特殊区域和餐饮用水等11个方面,以及29个核查项目,包括10个重点项目、13个重点项目和6个一般项目。允许的关键项目数为0,关键项目和一般项目的总数小于等于7,其中关键项目数小于等于3。
根据要求,小餐馆的位置必须在有排水条件的地区,而不是在易受污染的地区。距粪坑、污水池、露天垃圾场(站)、旱厕等污染源25米以上,设置在粉尘、有害气体、放射性物质等扩散污染源的影响范围之外。就储存要求而言,应设立食品储存架,食品和食品容器应存放在货架上;设置冰箱或冰柜,分开存放生的和熟的食物,并清楚地标明它们。
小餐馆包括快餐店、小吃店、糕点店和其他不同类型的餐馆。《意见》还规定了各类店面的特殊区域。其中,经营糕点食品和自制饮料的场所应设置在相应的经营场所。特殊作业场所要求地面无明沟,地漏无水封;在该场所设置专用制冷设施;在入口处设置洗手消毒设施;原则上,应该建立一个食品储藏室来生产出售的快餐。如果不能设立食品储藏室,应该提供一个封闭的食品销售柜,不应该在户外出售。
标题:东莞发布规定:小餐馆应远离易受伤害的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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