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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颁布生活垃圾处理企业运营监督管理办法

每年至少公布一次二恶英监测数据

最近,市政府颁布了《东莞市生活垃圾处理企业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规范生活垃圾处理企业的经营行为,促进其安全高效运行,防止二次污染,保护公众利益。

东莞每年至少公布一次生活垃圾二恶英监测数据

二恶英是垃圾焚烧过程中容易产生的污染物,要求垃圾焚烧企业进行高温控制。《管理办法》明确规定,在不低于850℃的温度下,烟气在炉内停留时间不少于2秒,炉渣着火损失率控制在3%以内。同时,要求企业每年至少监测一次烟气中的二恶英,并将监测报告报市环保局和市城市综合管理局备案,并将主要监测数据和结果向社会公布。

东莞每年至少公布一次生活垃圾二恶英监测数据

此外,《管理办法》要求相关企业配置完整的垃圾渗滤液等废水收集处理系统。渗滤液收集设施应采取封闭负压措施,确保运行和停堆期间处于负压状态;运输过程中确保厂渣和粉煤灰处于密封状态,并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安全处理。

东莞每年至少公布一次生活垃圾二恶英监测数据

为保护公众知情权,《管理办法》要求相关企业在厂外显著位置设置大型电子显示屏,实时显示烟气中主要污染物的在线监测数据。同时,生活垃圾处理企业应安装与市城市综合管理局和市环保局联网的在线监测系统和超标报警装置,并确保环保在线监测仪的维护周期每年不超过45天。

东莞每年至少公布一次生活垃圾二恶英监测数据

同时,《管理办法》提出,因生活垃圾处理企业经营管理不善造成的环境安全事故,经市以上环保部门认定为重大环境突发事件,累计达到三次的,经市城市综合管理局批准并向市政府报告后,有权终止该企业生活垃圾处理项目的运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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