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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东莞阳光网报道,自1月1日起,高速公路支付卡月通卡的开票方式发生了新的变化。今后,使用月通卡支付的通行费和充值费将由纸质票据改为电子发票,从卡号“86”开始的省级标准月通卡将完全停止使用。
86年初,省级标准月通卡被停产
从1月1日起,卡号为“86”的省级标准月通卡完全停用,无法开具增值税电子发票。请到月通卡客服中心的自营网点,更换为国家标准的月通卡。同时,如果卡内没有车牌信息,且卡内的车牌与实际情况不符,除增值税电子发票不能正常开具外,卡内不能用于现场支付,需要现金支付。
月通卡增值税发票开具方式的调整
月通卡支付的通行费和充值费以电子方式开具发票,而非纸质票据,开票所需信息将上传至通行费增值税电子发票服务平台(以下简称电子发票服务平台)或“票根APP”,以确保预留信息(开户名称、凭证数据、联系人、手机号码等)的真实性。)办理该卡合法有效。
如果卡处理预留信息发生变化,或者车牌号没有写在月通卡上,车牌号与实际情况不符,且一车多卡,请及时到月通卡客服中心自营网点办理补充记录或变更手续,以免影响增值税电子发票的顺利开具。
电子消费发票有时间要求
从1月1日起,如果月通卡客户在通过收费公路后需要开具电子消费发票,可在正常使用月通卡缴费之日起的第10个自然日后登录电子发票服务平台(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如果月通卡客户充值后需要开具电子充值发票,可立即登录电子发票服务平台进行处理(充值发票开具后,消费发票不再开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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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12月18日起,这些月通卡不能使用
根据国家高速公路电子收费网络运营服务标准“一车一卡”的要求,从12月18日起,未绑定或绑定与实际车牌不符的用户将不能在高速公路上使用月通卡。为保证正常使用,请携带您的月通卡、有效的车主证明、有效的车主证明和驾驶证,到月通卡营业厅绑定或更正车牌信息。
我如何知道我的月通卡是否与车牌绑定?
1.对于2015年后安装电子标签的用户,当您将月通卡插入电子标签时,如果显示月通卡余额,表示您的月通卡已经正确绑定了车牌;如果卡上显示“车牌不一致”,您需要去营业厅进行数据校正。
2.2015年前有无电子标签的月通卡用户可以拨打96533查询该卡是否有绑定牌照,绑定信息是否正确。
3.用户也可以直接登录96533网上营业厅查询车牌绑定的详细信息。
标题:车主注意:86年初的省级标准月通卡将完全停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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