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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上路行驶时,环保检测标志曾是必不可少的标志之一。但近日,市环保局下发了《关于停止发放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从2018年1月1日起,东莞将不再发放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环保检验合格标志将成为历史。

但是,车主要注意的是,机动车环保检验标志的悬挂并不意味着机动车不需要环保检验,全市继续实行机动车环保检验制度。

根据通知,要点是:

一是从2018年1月1日起,停止对新注册和在用机动车发放机动车环保检验标志,在我市境内行驶的本地和异地机动车车主无需申请机动车环保检验标志。

第二,继续实施机动车环保检查制度。机动车所有人应当依法进行机动车排放检测。机动车排放检测周期与机动车安全技术检测周期一致,免于安全检测在线检测的车辆不进行环保检测。公安部门不得对未通过定期排放检验的机动车发放安全检验标志。

第三,机动车排放检测机构应严格执行机动车排放检测标准的要求,向环保部门上传排放检测数据和电子检测报告,并出具环保部门统一编码的排放检测报告。

第四,以黄色标签车辆的电子数据为准。

热点解释:

1.环保部门将不再发放机动车环保检验标志。这是否表示车辆无须进行废气检查?

否。虽然环保检验合格标志(黄绿色标志)已停止,但机动车排放检验仍需定期进行。机动车排放检验周期与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周期一致,免于安全检验的车辆不进行排放检验。公安部门不得对未通过定期排放检验的机动车发放安全检验标志。

2.如果道路上没有环保标志,机动车是否会受到公安部门的处罚?

否。在停止发放机动车环保标志后,我市交警部门将不查处我市范围内未携带纸质机动车环保标志的机动车,但可通过查询电子环保标志确认机动车环保标志的属性。

3.黄色标签车和绿色标签车的定义是什么?

根据环境保护部的有关规定,黄色标签车辆是指不符合国家一类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汽油车和不符合国家三类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柴油车。绿色标准车是指符合国家一级及以上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汽油车和符合国家三级及以上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柴油车。

4.机动车的黄绿色标签属性是否会因以后的使用和维护而改变?

不可以。机动车批准的排放标准不会因为车辆的后期使用和维护而改变,因此机动车的黄绿色标准属性也不会相应改变。此外,由于机动车辆的年度检验不是按照经批准的机动车辆排放标准的检验方法进行的,因此在年度检验期间,机动车辆的经批准的排放标准与车辆的排气检验结果是否符合标准之间没有相关性。

5.机动车环保标志的悬挂是否意味着取消机动车的黄绿色标志属性?

不可以。停止发放机动车环保标志意味着停止发放纸质机动车环保标志,这并不意味着取消机动车的黄绿色标签属性。机动车的黄绿色标签属性依然存在,我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把黄标车的电子数据作为查处黄标车的标准。

6.如果机动车在排放检验后没有获得环保标志,就没有机动车排放检验合格的书面证明?

否。机动车排气检测机构为机动车所有人提供机动车排气检测服务后,应当向机动车所有人提供由环保部门统一编码的《机动车排气检测报告》,作为机动车排气检测合格的书面证明。

7.新车出来后,你就不用去拿环保标志了?

是。新车将来不需要申请环保标志。

8.机动车绿色环保标志仍在有效期内。所有的环保标志在停止后是否都是无效的,是否应该交回环保局或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

不可以。申请的环保标志仍然有效,不需要交回环保局或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它将在标记过期或损坏后自动过期。

9.对黄色标签车辆的禁令仍然有效吗?

是。《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第六阶段环境保护限制措施的通知》(东府[2016]47号)规定,自2016年7月24日起,禁止无绿色环保检验标志的车辆24小时通过本市(过境公路除外)。机动车环保检验标志停止后,以环保部门和交警部门信息系统中的电子数据为准。我市将根据国家和省的既定工作安排,继续实施限制黄标车、电子捕获黄标车等消除黄标车的相关政策措施。

自2018年起,东莞机动车不需要申请环保标志。环境检查制度仍在实施

10.如果发现机动车检验机构的排放检验行为违法,是否应当向政府部门举报?

是。如果发现车辆排放检测过程存在欺诈行为且未提供检测报告,可向环境保护部举报。发现机动车排气检测机构没有明码标价和乱收费的,可以向物价部门反映。机动车经排放检验不合格的,还应当获得安全检验标志,并向公安部门报告。

标题:自2018年起,东莞机动车不需要申请环保标志。环境检查制度仍在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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