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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日,东莞市住房和建设局官方网站发布了两条关于房地产市场新政的新闻。从今年开始,东莞普通住房价格标准将每年调整两次。根据公布的标准,东莞9个乡镇和街道的普通住房价格标准将提高。根据最新标准,在长安、凤岗、塘厦等17个城镇和街道,每平方米22792元以上的房子被视为豪宅。

东莞市城镇和街道调整后普通住房价格标准明细

根据东莞市住房和建设局等部门联合发布的《关于调整东莞市普通住房价格标准的通知》,东莞市享受优惠政策的普通住房实际成交价格按镇街(园)分为三类标准:第一类标准为价格。22792元/平方米以下(含);第二个标准是价格低于17073元/平方米(含);第三个标准是价格低于14142元/平方米(含)。

一级标准:

长安、凤岗、塘厦、程楠、莞城、石牌、东城、厚街、大朗、松山湖、辽埠、大岭山、沙田、虎门、万江、樟木头、黄江,价格标准低于22792元/平方米(含);

二级标准:

清溪、茶山、昌平、稻角、红梅、石龙、岐石、石碣、高淳、麻涌、东坑,价格标准低于17073元/平方米(含);

三种类型的标准:

王牛墩、横沥、桥头、中厅、斜岗的价格标准低于14142元/平方米(含)。

9个城镇和街道的普通住房价格标准提高

18日上午,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东莞市财政局、东莞市地方税务局联合下发《关于调整东莞市普通住房价格标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东莞市2018年普通住房价格标准进行了首次调整。另外,考虑到近年来一些城镇和街道的房地产开发速度、规模和价格水平都发生了很大变化,从今年开始,东莞将每年两次调整普通住房的价格标准。

东莞一天推出两项房地产市场政策。普通住房价格标准每年调整两次

根据通知,根据2017年下半年城镇和街道(公园)普通住房平均交易价格,东莞享受优惠政策的普通住房实际交易价格按城镇和街道(公园)分为三类。

与去年11月发布的标准相比,普通住房价格标准的调整幅度相当大。如松山湖、万江、石牌直接从三级标准调整为一级标准,樟木头也从二级标准调整为一级标准。与此同时,高步、马永、石龙、岐石和东坑五个镇也从三级标准调整为二级标准。

目前,普通住房标准主要用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出售普通住房和其他商品房(包括非普通住房)征收的土地增值税。就土地增值税预征率而言,普通住房为2%,其他商品房(包括非普通住房)为3%;普通住房土地增值税核定税率不低于5%,其他商品房(包括非普通住房)不低于6%。

普通住房的标准价格已经提高,城镇和街道原有的大部分非普通住房已经纳入普通住房类别,这也意味着开发商需要预先支付的土地税的增加有所减少。

同时,为了给购房者更多的时间考虑何时下单买房,18日,东莞市住房和建设局还发布了最新的《东莞市商品房认购书(范本)》(征求意见稿)。根据意见稿,今后,买方将要求取消认购书,并在签署之日(不包括签署日,下同)起两个工作日内退还定金。双方未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出卖人应当返还。

如果卖方不能按时签署合同,他将双倍返还定金

18日,东莞市住房和建设局在其官方网站上发布了《东莞市商品房认购书(范本)》(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根据征求意见稿,买受人应当自认购书签署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不含签署日,下同)要求解除认购书并返还定金。双方未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出卖人应当返还。这意味着,就像网上购物一样,购房者可以在规定的期限内无任何理由地要求取消认购和退还定金。

东莞一天推出两项房地产市场政策。普通住房价格标准每年调整两次

但是,值得注意的是,在认购书签署之日起两个工作日之后,买方将不得不拒绝履行认购书,理由是他们不知道相关的购买和贷款政策或项目情况。

此外,如出卖人未能在认购书约定的期限内与买受人协商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买受人有权解除认购书。如果买方取消该认购,卖方应双倍返还买方支付的定金。

征求意见稿还规定,如果卖方返还定金,卖方应在买方提出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返还定金。如果卖方故意拖延或拒绝归还,买方有权要求卖方支付两倍于买方损失的定金。

标题:东莞一天推出两项房地产市场政策。普通住房价格标准每年调整两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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