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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7年10月8日发布的《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评估相关做法的通知》,为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评估的质量和服务效率,我中心决定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评估相关做法。

贷款申请需要在线委托评估

根据通知,从2017年6月12日起,员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需要评估抵押物的,需通过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上服务大厅(以下简称“网上服务大厅”)申请评估委托,相关评估机构接受评估委托并通过网上服务大厅提交评估结果,员工无需提供纸质评估报告。如果银行对申请组合贷款中的商业贷款部分有其他要求,应符合其要求。

东莞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评估方法。员工不需要提供书面评估报告

换句话说,贷款申请需要在线评估,而不需要提供书面评估报告。

在线申请评估的处理方法

1.申请自助服务或在在线服务大厅成功注册。

2.登录在线服务大厅,点击【评估申请】,然后点击【申请】。输入完整、正确的评估对象信息后,点击【提交】,系统会自动将零件发送给评估机构,并将结果通过短信通知申请人,或者申请人可以在在线服务大厅点击【查询】。

3.评估将在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完成,届时将通过短信通知申请人。申请人也可以点击在线服务大厅中的【查询】查看进度。评估结果公布后,员工可以申请贷款。

需要提醒的是,东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合作的评估机构出具的纸质评估报告可以继续使用,员工可以照常申请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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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东莞住房公积金存款基数调整

根据《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办法》和市统计局公布的职工平均工资标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我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上下限进行了调整。

1.其中,我市2018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由2017年的22995元调整为27391元;

2.下限仍然是我市职工最低工资标准,1510元。

相关链接:

2018年,东莞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上限为27,391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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