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1185字,读完约3分钟
新年伊始,企业纷纷开工,广东许多地方得到好消息,最低工资标准提高。记者从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了解到,广东省政府近日发布了《关于调整广东省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从今年5月1日起调整了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全省平均增幅为19%。
广东上次调整标准是在2013年5月1日。考虑到已经两年没有调整了,这次调整的平均增幅是19%,仍然保持四种标准。其中,广州市实行最高一级标准,1895元/月,兼职员工相应的小时最低工资为18.3元/小时;第二个标准是1510元/月,执行地区是珠海、佛山、东莞、中山。兼职员工相应的小时最低工资为14.4元/小时,其中珠海市按此标准提高到1650元/月和15.8元/小时;第三个标准是1350元/月,执行地区是汕头、惠州、江门、肇庆。兼职员工相应的小时最低工资为13.3元/小时;第四个标准为1210元/月,在韶关、河源、梅州等11个城市实施,相应的兼职人员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2元/小时。
据省人民社会福利厅有关负责人介绍,此次调整是根据广东经济社会发展情况,按照《最低工资条例》的比率法、恩格尔系数法、国际平均工资比率法等进行的。,结合去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评估。考虑到近两年来经济发展、物价上涨、保持就业竞争力等因素,充分考虑到企业目前的承受能力,经省劳动关系协调三方会议讨论一致通过后,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审批,省政府批准颁布,调整后,广东省最低工资水平居全国首位。
提高工资标准的影响:中低收入群体受益最大
据人力和社会部门称,提高最低工资有利于提高低收入工人的收入水平,进一步增强区域竞争力,吸引劳动力到当地工作。根据人力资源专家的分析,最低工资标准的调整可以说是率先垂范。职工医疗期间的待遇、试用期的待遇、死亡后的赡养标准以及一些省份的失业保险基数都与最低工资标准直接挂钩,上调会导致企业劳动成本的增加。然而,从长远来看,工资增长的趋势不会改变,中低收入群体将成为最明显的受益群体。
省人民社会福利厅提醒全省各类企业要主动落实新的最低工资标准,让员工合理维护自己的权益。据悉,省人民社会福利厅将于5月1日对新最低工资标准的实施情况进行全面监督检查,督促企业严格执行新标准。
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将于5月向市人力资源局调整:
检查将会加强
今年5月1日起,全省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将调整,平均提高19%。昨天,市人力资源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执行最低工资标准是一种市场行为。作为政府的人力资源部门,它主要通过定期和不定期的调查、监督和接受投诉来开展检查工作。接下来,我局将加强这方面的检查和判断。
市政府发布的《关于调整我市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最近从今年5月1日起对我市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进行了调整,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从目前的每月1310元提高到1510元,兼职职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14.4元/小时。
标题:东莞: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将从5月起调整
地址:http://www.dfz1.com/dgjj/348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