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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厂里使用的化学原料都是用外语写的。当我们工作的时候,我们只感到辛辣。我不知道它是否对人体有害。它会感染职业病吗?”今天上午(5月24日),东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李建武带领一个团队参观了阳光热线。在项目实施期间,一些市民打电话来表达他们对工作环境中职业病隐患的担忧,而其他人则打电话来说他们的白细胞减少了,担心这是由工作环境中的苯中毒引起的。
我市有10,000多家存在职业危害的企业
据东莞市安监局局长李建武介绍,据统计,我市注册工商企业近50万家,其中工业企业3万多家。其中,有10,000多家企业的工作场所存在职业危害,数百万员工接触有毒有害物质。
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因素而引起的疾病。目前,我国职业病通常指法定职业病(10大类132种)。今年一季度,全市共有11773家企业申报职业病危害项目,2944人接受了职业健康培训,25997人接受了职业健康检查,均居全省前列。
工人有义务按照规定穿戴劳动保护用品
李建武说,苯中毒和白血病、手臂振动病、尘肺病、职业性急性中毒和由苯引起的正己烷中毒已成为我市最常见的职业病。职业病是可以预防和控制的,但是一旦工人患上职业病,他们可能会导致残疾甚至死亡。由于职业病治疗难度大、成本高、周期长,常常给工人及其家庭带来巨大的精神痛苦和经济负担。因此,政府、雇主和工人共同努力做好职业健康保护尤为重要。
李建武提醒用人单位要切实提高职业病防治意识,严格履行职业病防治职责。用人单位是职业病防治的主体。一是主动申报职业病危害,做好职业健康检查和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检测工作;二是开展职业病防治宣传教育,建立健全职业卫生规章制度;第三,加强工地职业卫生管理,全面营造安全健康的工作环境。
但是,工人应该积极维护自己的权利,履行自己的义务。工人在职业病的预防和治疗方面享有以下权利:第一,获得职业健康教育和培训的权利;二是获得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断和康复等职业病防治服务的权利;第三,了解工作场所职业病的有害因素和后果以及应当采取的职业病防治措施的权利。同时,工人也有义务按要求穿戴劳动保护用品。
同时,政府应加强监管,共同做好职业卫生工作。从2013年底到今年年初,我市对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进行了2012-2013年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对全市32个乡镇街道、2个公园和11个市级单位进行了考核,分为指标考核、现场考核和日常考核三个部分,进一步增强了乡镇街道和部门党政领导干部的责任感,促进了各项任务的落实。
标题:东莞存在职业危害因素。工作场所有10,000多家企业,涉及数百万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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