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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豪普特公司诉市工商局引入专家助理出庭制度。图为审判现场,专家证人出庭作证。郑志波照片
继东莞中级人民法院公布2014年东莞知识产权十大刑事案件后,东莞中级人民法院最近公布了2014年我市知识产权十大民事和行政案件。其中,原告东莞豪普自动化技术有限公司起诉被告东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拒绝接受工商行政管理处罚等。记者发现,在民事案件中,与商标权和侵犯商业秘密有关的纠纷占很大比例。
案例1:
工商局副局长出庭
在选定的十起案件中,原告东莞豪普特自动化技术有限公司起诉被告东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拒绝接受工商行政管理处罚。此案在东莞松山湖中学审理,东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副局长出庭参加诉讼,对本案产生了很大影响。
本案的判决梳理和分析了本案的几个专业问题:如计算机软件涉及的版权和商业秘密的区别;判断权利人的源代码是否与被指控侵权的源代码相同或实质相同,不能简单地通过数量或比例来判断,而应结合软件的核心功能来判断,等等。
本案还引入了专家助理出庭制度。根据修订后的《民事诉讼法》第79条,“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通知具有专门知识的人出庭,并就专家提出的专家意见或专业问题提出意见”。本案中,东莞理工大学计算机学院的一名教授被通知出庭。教授具有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知识,对案件的鉴定意见提出具体意见,对查明事实起到一定作用。
最后,二审法院支持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在案件宣判的同时,审判长程春华还口头向行政机关提出了行政执法是否需要查封全部设备的司法建议,要求有关行政执法机关不仅要依法执法,还要文明执法,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案例2:
法官们参观许多地方来了解技术秘密
协助原被告达成合作协议
中顺公司是香港电盈科技有限公司在东莞投资的子公司。在中国推出了汽油机电喷控制系统、各种代用燃料控制系统和双燃料柔性控制系统,属于东莞的一家大型高科技企业。
此案受理后,由于此案属于商业秘密纠纷,涉及高新技术,很难审理。为了查清案件事实,人民法院的法官多次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查和询问,特别是案件涉及的技术秘密的来源和具体载体形式、技术秘密的秘密点、进入汽车公告和环境保护申报程序的性质和条件。为了对案件进行详细调查,法官先后到北京、天津、上海、湖北等省市,如环境保护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汽车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天津汽车检测中心)、国家机动车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上海)、上海机动车检测中心、国家汽车质量监督检验中心(襄樊)进行调查取证。
第三人民法院的法官通过大量的调查取证,组织双方对调查取证所得的证据进行了质证,进一步查明了案件事实。最终,吉利集团以浙江吉利汽车研究院有限公司和浙江袁晶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的名义,与中顺公司和香港电喷科技有限公司的子公司东莞传动电喷科技有限公司达成合作协议,并向中顺公司支付了150万元的首期开发费用。随后,中顺公司撤诉。
相关链接
2014年,十大知识产权民事和行政案件最受媒体关注
1.原告中顺电子(东莞)有限公司诉被告、浙江智能电装有限公司、浙江吉利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邓翔、、曲、等侵权纠纷案。
二。上诉人陆一光与被上诉人佛山市南海区桂城井星商务发展有限公司商标侵权纠纷案
三。原告东莞豪普特自动化技术有限公司起诉被告东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拒绝接受工商行政管理处罚
四.上诉人上海利马和机电制造有限公司与被上诉人东莞鲁亚家用电器有限公司确认不侵犯商标权纠纷
V.原告上海润信科技有限公司、润信勤增科技有限公司诉被告东莞润信电子有限公司
六.原告东莞大朗杰讯电子厂、杰讯五金电子公司诉被告东莞市宗锦电子有限公司、、郭、、姜碧韶、等侵权纠纷案。
七.原告龚俊诉被告东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八、上诉人山东闽安农牧有限公司与被上诉人卢秀婷不正当竞争纠纷三案
九、原告黄海林东莞富嘉华家具有限公司等。被告谭利华东莞家装家具有限公司侵犯了设计专利权。
X.原告东莞关伟绿智宝实业有限公司诉被告衢州普润日用品有限公司、新海电子商务(上海)有限公司侵犯发明专利权纠纷案
标题:2014年,东莞十大知识产权刑事案件被媒体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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