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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5岁的听力残疾儿童和青少年将享受一次性适应费用的全额补贴。新的《东莞市残疾人扶助办法》(以下简称《新办法》)正在征求意见。与旧措施相比,新措施为残疾人提供的津贴和补贴有了很大改善。此外,在民办残疾人康复服务机构接受教育和康复服务的7-15岁脑瘫和自闭症儿童的教育和康复服务费每年不得超过1.5万元。
对大龄脑瘫儿童康复的最高补贴
15000元/年
目前正在实施的《东莞市残疾人扶助办法》(以下简称《旧办法》)于2012年1月1日开始实施,有效期至2016年12月31日。此次正在征求意见的《新办法》将于2017年1月1日起实施。与旧方法相比,新方法旨在提高对残疾人的津贴和补贴。
根据《新办法》,东莞市将继续为在民营残疾人康复服务机构接受救助康复服务的0-6岁残疾儿童提供补贴。补贴标准为:脑瘫儿童3万元/人/年,自闭症儿童2.5万元/人/年,听力障碍、视力障碍、智力障碍儿童2万元/人/年。这三项标准比旧方法提高了5000元/人年。
《新办法》还将“在民办残疾人康复服务机构接受教育和康复服务的7-15岁脑瘫和自闭症儿童”纳入补贴范围,补贴标准每年不超过1.5万元。
人工耳蜗适配费是50%
增加到全额补贴
根据《新办法》,对符合条件的0-15岁听力残疾儿童和青少年进行人工耳蜗植入的,将给予一次性全额补贴,补贴标准不超过15万元。此外,“对安装人工耳蜗6年以上的残疾儿童和青少年,给予一次性补贴3万元”。
此外,除了继续向7-59岁完全不能照顾自己或部分不能照顾自己的严重智力、精神和身体残疾者提供300元护理补贴外,《新办法》还规定,这一群体应由政府照顾。购买服务,为他们提供家庭护理服务;同时,采取政府补贴的方式,按照每人每年1万元的标准,为重度残疾人提供家庭康复服务。
提醒
如果公众对新办法有意见或建议,可以在9月28日前提交市法制局。提交方法:1。登录东莞市法制局(http://sffzj.dg.gov),通过网站“意见立法规定”栏提交;2.邮寄至东莞市鸿福路99号东莞市法制局规范性文件管理科(邮政编码:523888);3.传递真相:(0 7 6 9)22831351;电子邮件:dgsfzj@126。
标题:东莞:征求对新《残疾人扶助办法》的意见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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