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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8月29日),记者从市财政局获悉,为指导和推进我市乡镇和街道(公园)财税体制改革,完善预算管理制度,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市财政局今年对全市33个乡镇和街道(公园)的财政管理绩效进行了综合评价。根据得分排名,上报全市财政系统,并将评价结果作为资金分配和评价的重要依据,有效改善了镇街道(公园)。
市财政局表示,绩效考核围绕乡镇街道(园区)综合财务管理进行,包括:规范预算编制,推进预算决算公开,优化收支结构,加快财政支出进度,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加强地方政府债务管理,落实“厉行节约”、“合同法三章”等10大类51项指标。评估分数基于百分比系统。评价数据来源于城镇和街道(公园)财务决算、地方财务分析和评价体系等。
具体评估步骤是:一是在城镇和街道(公园)开展自我评估,起草自我评估报告,并提交相关说明材料;然后,由市财政局组织评估;必要时,市财政局组织专业人员对评估数据进行抽查和核实。评价结果征求意见,然后予以通报。
市财政局每年组织对上一年度城镇和街道(公园)财务管理绩效的综合评估,根据得分进行排名,通报市财政系统,并抄送地方政府。从2017年开始,市财政局将根据实际情况组织对评价结果中排名较低的五个镇和街道(公园)进行访谈。同时,评价结果将作为城镇街道(公园)一般性转移支付和基本财政保障机制资金分配的重要依据,也是城镇街道评价和评选活动的依据之一。
标题:将采访在财务管理绩效综合评价中排名较低的东莞城镇和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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