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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将继续免费发放机动车环保标志

日前,省环保厅官员发布消息,“广东继续免费发放机动车环保检验标志”。

指出我省高度重视机动车环保标志的发放。

2016年7月,环境保护部、公安部、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局联合发布了《关于进一步规范机动车排放检测和加强环境监督管理的通知》(国家环保法规大气[2016]2号)。该省立即就是否继续为机动车发放环保标志咨询了环境保护部。如果环境保护部答复说,地方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应实施环境保护检查标志管理制度,它可以继续发布环境保护。

最新消息!司机注意:东莞继续发布绿色和黄色环保标志

据了解,《广东省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2010年修订版)第11条明确规定“在用机动车实行环保检验标志管理制度”。为回应社会关注,加强机动车环保标志发放管理,规范环保标志技术标识,省环保部门近日下发了《关于印发广东省环保部门机动车环保标志技术标识规范的通知》,明确规定通过机动车排气污染定期检验的机动车应继续免费发放环保检验标志。

最新消息!司机注意:东莞继续发布绿色和黄色环保标志

据市环保部门介绍,东莞市将按照省里的统一要求开展工作。目前,东莞继续发放绿色和黄色环保标志,在用机动车实行环保检验标志管理制度。

一些对黄色环保标志有异议的车型可以申请技术鉴定

扩展阅读

记者在省环保厅官方网站上看到,16日,省环保厅正式下发了《关于印发广东省环保厅机动车环保标志技术鉴定规范(以下简称《规范》)的通知》。

根据本规范,如果车主不同意按照机动车登记时间发放的黄色环保检验标志,并向机动车登记地环保部门申请通过技术鉴定并发放绿色环保检验标志,则适用本规范。环保车辆查询系统可以查询的车辆,根据查询结果发放环保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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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准则自2016年9月15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18年6月30日。

如需申请技术鉴定,请携带身份证、车辆行驶证和车辆登记证到市环保局3楼315室填写申请表。电话:233910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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