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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内人士认为,在“开好门”阶段,这类理财产品将有助于保险公司迅速实现业绩目标,获得市场机遇。根据机构消息,消费者在购买保险理财产品的过程中,应该了解“预期年化收益率”和“保单最低保证年化结算利率”的概念。
保险财务管理争取一个好的开始
保险公司在2015年实现“良好开端”的行动正在按计划进行。与前几年有些不同,准备工作提前了一点。保险行业人士表示,一些公司在2014年“双十二”期间推出了“独家供应”形式的产品,并首次测试了市场反应,作为制定“良好开端”推广计划的参考。
保险理财产品作为影响保费规模的组成部分之一,已经成为保险公司特别关注的销售内容。《中国证券报》记者了解到,目前,许多保险公司推出了理财产品,预期回报率超过6%,一些产品的预期年化回报率接近7%。
业内人士认为,在“开好门”阶段,这类理财产品将有助于保险公司迅速实现业绩目标,获得市场机遇。同时,在与银行理财等产品的竞争中,如果为了业绩而有意或无意地忽略保险产品的原有属性,不仅有利于长期声誉的管理,也不利于明显的竞争优势。
根据机构消息,消费者在购买保险理财产品的过程中,应该了解“预期年化收益率”和“保单最低保证年化结算利率”的概念。预期年化收益率能否实现,取决于保险公司的经营状况和投资效果。该政策的最低保证年化结算率是消费者在到期时可以获得的保证回报。
据了解,目前监管部门规定,保险公司不能承诺理财保险产品的回报率,但一些保险公司会通过提高预期回报率来吸引投保人。每个人都应该意识到这些数据的不确定性。投资收益与不同保险公司的市场环境、投资策略、风格和投资能力有关。选择产品时,可以参考目标产品公司的历史结算利率。
此外,监管机构正在努力调查和防范与理财产品相关的洗钱风险。2015年1月8日,中国保监会网站发布了《保险机构洗钱和恐怖融资风险评估和客户分类管理指引》,规定了保险机构开展洗钱风险管理和客户分类管理应遵循的原则。根据《指引》,洗钱内部风险评估重点关注与保险业务直接相关的产品风险和操作风险,包括产品属性、业务流程、系统控制等要素。其中,产品属性主要考察产品本身被用于洗钱的可能性,保险机构应全面考察保险产品,尤其是投资理财产品。与投资的关联度越高,洗钱者就越有可能关注投资,相应的洗钱风险也就越高。
保险公司人士认为,保险理财产品在“良好开端”、利率市场化改革、风险调查等诸多方面都处于交叉影响的门槛。此时,应更加关注产品设计和销售合规性,并严格控制风险,以满足市场竞争的要求。
标题:保险理财争开门红 购买要注意产品销售合规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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