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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农产品(报价、咨询)价格支持政策经历了市场价格与政府强制定价并存、政府强制定价后再到市场调节的演变过程。
1.报价和市场价格并存(1949 -1952)
从1949年到195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由于商品经济的落后和商品的严重短缺,在价格形成方面,报价与市场价格并存,以报价为主导。
2.购销系统(1953 -1985)
由于生产力水平低,新中国成立初期,中国在一个农业基础薄弱的国家,确定了“以农养工”的经济发展战略,以高速发展工业化。从1953年起,中国开始实行农业统购统销政策,原来的报价和市场价格并存的局面逐渐被单一的计划价格所取代。1985年,在农业生产持续增长和部分农产品市场逐步放开的基础上,政府决定彻底改革实行了30多年的农副产品统购统销制度。
3.农产品价格双轨制(1985 -1991)
1985年以来,价格形成机制改革迅速推进,农产品价格中的国家价格进一步放开,部分农产品实行国家指导价管理。取消粮食统购,实行订单承包。中国开始实行农产品价格双轨制。
4.保护价格和最低购买价格(自1992年起)
1992年,为适应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新价格模式的需要,改革了价格形成机制,逐步放开粮食购销价格。从1998年到2003年,中国实行保护价收购粮食。2004年,中国出台了粮食最低收购价政策。然而,由于粮食生产成本的增加和粮食市场价格的走低,最低收购价并不能有效地维护农民的利益。实施粮食目标价格开始纳入粮食生产中长期规划和粮食价格政策。
5.目标价格试点(2014年至今)
2014年,根据中央政府的部署,东北三省和内蒙古启动了大豆目标价试点,新疆开展了棉花目标价试点。
政府担心仓库里堆积了大量的棉花和白糖,而高价是从农民那里收取的。现在价格已经下跌,不能亏本出售。如果所有的股票都被抛出市场,农产品的价格显然有崩溃的危险。据《中国证券报》记者报道,尽管国家储备旨在保护农民利益,但结果却是“两个没有”:第一,价格僵化,农产品市场扭曲;其次,高库存带来了紧张的存储容量和财务困难。
标题:国储高库存悬“利剑” 农产品价改箭在弦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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