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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经济之声“315日报”报道,6月2日,北京市交通运输委员会交通运输管理局、市交通执法总队、市公安局公安总队联合采访了“滴滴专车”平台负责人,明确指出“滴滴专车”和“滴滴快递”业务使用私家车和司机租用车辆,从事客运服务,根据乘客意愿提供运输服务,按里程和时间收费,违反现行法律法规。

北京市交通委明确“滴滴专车”和“快车”业务系违法

中国消费者协会律师组组长邱认为,专车和快运服务与现行法律法规存在一些不一致的地方,一经发现就有进行采访或调查的法律依据。但为什么它有市场也是我们应该思考的问题。

北京市交通委明确“滴滴专车”和“快车”业务系违法

邱:我刚才想到了这次采访。如果是30多年前,安徽农业委员会想采访那些农民,他们肯定有问题,但是先进生产力可以冲破一切桎梏。滴滴打车和专车的大数据,处罚是违法的。但是首先,我们怎样才能方便人们的旅行?第二,如何平衡原租赁公司的利益?如果被禁止,它可能会大幅反弹,但这种兴趣应该是平衡的。最重要的是保护两个人,一个是乘客,另一个是出租车司机。付出大量辛勤劳动的人不可能得到很少的报酬。也许最好给我们的管理带来一些变化。

北京市交通委明确“滴滴专车”和“快车”业务系违法

商务部消费经济研究司副司长赵平说:

赵平:我认为这个矛盾肯定存在。一些法律法规落后于实践。只有在实践中有所创新,法律法规才会跟进。我们今后可能出台的法律法规,最重要的是保护两方面的利益。首先是乘客的安全,因为根据现行的法律法规,所有的出租车司机都有资格要求,这样运营的司机自己就可以尽可能地保证乘客的安全。然而,使用私家车的司机不是一个特殊的操作者。因此,他必须有一个低门槛的经验和准入,这可能有潜在的危险,为消费者和乘客。在未来的系统设计中必须考虑这一点,并且必须保证乘客的安全。第二,现有的汽车保有量很高,而且有很多闲置车辆,这就需要未来的政策设计考虑。到去年年底,我国有2.6亿辆汽车,其中包括1.5亿辆汽车。拥有汽车的人很多,其中很多是私家车。他们无所事事。他们有一天去上班,下班后开门,大部分时间都呆在停车场。如何利用这种闲置资源,使我们整个城市的汽车拥有量缓慢增长。对于那些受到限制的人来说,他们可能没有机会买车。对于没有私家车的消费者来说,它也需要有出行的便利性,那么如何才能兼顾闲置资源和消费者出行的便利性呢?因此,我认为这一政策与现有滴滴快的之间的冲突有其合理性,即既要保证消费者的安全,也要根据市场的发展创新制度,提高资源利用效率。

北京市交通委明确“滴滴专车”和“快车”业务系违法

当涉及到制度创新和法律的进一步完善时,这一步所涉及的利益划分确实很困难。邱律师认为:

邱·:制定规则不应该成为障碍。首先,出租车公司的商业模式具有历史的积极意义,在当时起到了方便人们出行的积极作用,成为公共交通的有益补充,所以现在有了滴滴和专车,就不能否认出租车公司。然而,随着时代的发展,特别是技术的进步,我们可以用大数据和互联网的管理来代替人对人的管理,这可以使我们的出租车管理更加科学,更有针对性。这时,我们应该把原有的规则与当前的制度和技术结合起来。从滴滴专车的好处中吸取教训是很容易的,但它肯定涉及到如何重新分配利益。

北京市交通委明确“滴滴专车”和“快车”业务系违法

赵平:我认为这更重要。正如邱律师所说,大数据非常重要,因为去年我国有3亿机动车驾驶人,其中机动车驾驶人2.46亿,驾驶经验不足一年的占近10%。有些人有工作,他们都有不到一年的驾驶经验。如果你请他为你当司机,那是非常不可靠的。只有利用大数据筛选出这些人和那些不良记录,以避免交通事故,刑事犯罪和其他问题,可能会发生在汽车运行过程中。我认为大数据应该是未来制定政策的一个非常重要的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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