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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东莞阳光网报道,4月18日,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方网站发布了《东莞市商品房认购书(范本)》(征求意见稿),征求各界意见。接受意见的截止日期为2018年4月30日。

买房可能会有两天的“犹豫期”

根据征求意见稿,买方应在签署日(不包括签署日,下同)起两个工作日内要求取消认购书并返还定金。如双方未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开发商应予以退还。这就像保险的“犹豫期”,它提供了一个“反悔的机会”,以避免被买方的快速思维所误导或在他知道之前购买相关产品。

但是,自认购书签署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买受人不得以不了解相关购买贷款政策或项目情况为由拒绝履行认购书。

开发者和购买者有权取消此订阅

此外,如买受人未能在约定期限内与开发商协商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开发商有权取消本次认购。如果开发商取消该认购,则买方支付的定金不予退还,在书面通知送达买方后,开发商有权将该商品房出售给他人。

如开发商未能在约定期限内与买方协商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买方有权取消认购。如果买方取消预订,开发商将双倍返还买方支付的定金。

征求意见稿还规定,如果开发商返还定金,开发商应在买方提出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返还定金。如果开发商故意拖延或拒绝归还,买方有权要求开发商支付两倍于买方损失的定金。

如果您有任何意见,请以书面形式(如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反馈给我局。)。

反馈模式:

地址:东莞市莞龙路79号东莞市住房建设局房管处,邮编:523112;

电话:22207339;传真:22671079;

电子邮件:dgzjjfgk @ 163。

提醒:接受意见的截止日期为2018年4月30日。

相关链接:

东莞商品房认购书(范本)(征求意见稿)www . dgjs . gov/public files///business/html files/dgjsj/CMS media/document/doc 39718 . doc

标题:东莞计划出台新的楼市调控措施:可能会在两天内取消认购并返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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