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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东莞市既有居住建筑增装电梯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听证会的公告

为广泛征求和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提高决策质量,实现科学民主决策,根据《东莞市重大行政决策听证办法》,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拟就《东莞市既有居住建筑增装电梯暂行办法(公众咨询稿)》举行听证会。欢迎各界人士及相关单位报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事项

听取社会各界对《东莞市既有居住建筑增装电梯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相关内容的意见和建议。

二、听证时间和地址

时间:2019年3月18日上午10: 00。

地址:东莞市观龙大道夏乔段79号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一楼听证室。

三。听证参加人的类型和名额

(一)公民总数3人;

(二)1个社区居委会;

(三)一家物业服务企业;

(4)有4家建筑、设计、施工图审查和电梯安装企业;

(五)公园(镇街)房屋规划建设局,共2人。

四.助听员的类型和定额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自由报名参加审核,名额为3人。

五、听证参加人、听证观察员登记条件

(a)至少18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听证参加人具有一定的文化素质和较强的口头表达能力;

(三)听证参加人具有一定的调查、分析、论证和审议能力,对听证事项有明确的意见或建议;

(四)听证参加人社会责任感强,能够公平合理地表达意见和建议;

(五)能够按时出席听证会,遵守听证会纪律和注意事项;

(6)同意披露必要的个人信息(听证会参加人员和观察员的姓名和工作单位将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方网站东莞建设网上公布)。

六、注册方法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自愿参加听证并作为听证参加人发表意见的,或者自愿作为观察员参加听证的,填写《听证申请表》,送市住房和建设局质量安全管理科(jsjzak@163)。报名截止时间为2019年2月20日17:30。

七.生产方式

我局将根据报名情况和申请人的代表性确定听证会的参会人员和观察员,及时通知参会人员和观察员,并通过东莞建工网公布名单。

八、注意事项

(一)有类似意见的申请人人数超过听证参加人比例的,申请人可以协商推荐听证参加人;如果真的很难协商和推荐,应该抽签决定。

(二)听证参加人数不足规定人数的;或者因特殊情况,听证参加人向会议主持人提出回避申请,需要核实和处理的;或者其他导致听证会不能正常举行的情形,我局可以决定延期举行听证会,并通知听证参加人和其他有关人员。

(3)听证咨询电话:0769-22671091

标题:东莞住宅小区增设电梯听证会公告(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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