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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城市如果缴纳公积金,也可以在东莞申请公积金贷款
记者昨天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东莞公积金的相互认可和贷款范围已经扩大到全国,中国其他城市也可以在东莞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至于你能否在东莞缴纳公积金并在其他城市申请公积金贷款,这取决于当地的具体政策。
根据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规定,要在不同的地方使用公积金贷款,根据本市公积金使用的有关规定,公积金贷款申请人必须连续六个月足额缴纳公积金,且活期存款正常。在外地缴存公积金的员工在东莞申请贷款时,还需提供存款地公积金中心出具的异地借款员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及使用证明。
同时,当从不同的地方申请贷款时,对申请人的信用状况也有要求。例如,所有欺诈行为,如多次个人贷款逾期记录和隐瞒家庭资产信息可能会被拒绝。申请人的还款能力也在评估范围之内,要求申请人及其配偶支付不超过家庭月收入的55%,且无未偿住房公积金贷款或其他影响贷款还款能力的债务。
特别值得注意的是,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特殊要求中,异地存款和本地存款有一些不同的规定。例如,“如果你属于当地员工贷款购买的第一套和第二套住房,首付款不低于总房价的20%;第一套和第二套住房是通过异地发放员工贷款购买的,首付比例不得低于40%”
标题:东莞公积金的互认互贷范围已经扩大到全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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