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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广东住房公积金已经实现了相互认可和贷款。这意味着,只要你在广东缴纳住房公积金,你就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在省内任何一个城市买房。
事实上,东莞公积金的认可范围已经延伸到全国。如果你在中国其他城市缴纳公积金,你也可以在东莞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至于你能否在东莞缴纳公积金并在其他城市申请公积金贷款,这取决于当地的具体政策。
减轻劳动人民的贷款压力
对在职人士来说,实现全省住房公积金的互认互贷,将使更多在广州、深圳工作的市民,在返回粤东、粤西、粤北的家乡后,可以提取和使用工作地点缴纳的公积金,申请购房贷款。
事实上,早在2009年5月,广州、佛山、珠海、惠州、江门、中山、东莞、肇庆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就联合签署了《广东省珠江三角洲住房公积金贷款合作协议》,实现了珠江三角洲八个城市住房公积金的互贷。例如,如果你在东莞缴纳公积金,你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在肇庆买房,这样可以缓解想回老家买房的人的还款压力。
申请异地公积金贷款
对信用状况有要求
但是,如果你想在不同的地方使用公积金贷款,你必须满足一定的条件。根据东莞市公积金使用的有关规定,公积金贷款申请人必须连续6个月足额缴纳公积金,活期存款正常。在外地缴存公积金的员工在东莞申请贷款时,还需提供存款地公积金中心出具的异地借款员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及使用证明。然而,这项政策不适用于外国人、香港、澳门和台湾国民。
申请异地公积金贷款时,对申请人的信用状况也有要求。例如,以前有许多个人贷款过期记录的人,以及所有欺诈行为,如隐瞒家庭资产信息,都可能被拒绝。申请人的还款能力也包括在评估范围内。要求“申请人及其配偶每月全部贷款的支付总额不得超过其家庭月收入的55%,且不存在未偿还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或其他影响贷款偿还能力的债务”
场外贷款的首付比例是本地贷款的两倍
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特殊要求中,不同地方和地方存款之间有一些不同的规定。例如,“如果您购买第一套和第二套住房用于本地员工贷款(以下简称本地贷款),首付款不得低于总房价的20%;第一套和第二套住房通过异地发放职工贷款(以下简称异地贷款)购买,首付比例不得低于40%”
组合贷款也有差异。对于地方贷款,“第一次和第二次住房组合贷款中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和商业贷款额之和不得超过申请人所购房屋价值的80% ”;对于异地贷款,“第一次和第二次住房组合贷款中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和商业贷款额之和不得超过申请人所购房屋价值的60%”。
此外,组合贷款的首付必须同时满足公积金中心和商业贷款银行的要求。
标题:在不同的地方买房更方便!许多城市公积金和东莞互相认可对方的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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