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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记者从东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该中心最近发现我市部分员工涉嫌骗取住房公积金。根据有关规定,对这些人员应进行调查或配合,逾期者将依法处理。
根据《关于协助查处骗取提取住房公积金问题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这些涉嫌骗取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员工是市住房公积金中心最近在受理或审核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时发现的。
由于上述员工申请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不同办事处,分布在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程楠办事处、昌平办事处、塘厦办事处、虎门办事处和石龙办事处,这些员工也将由相应的办事处进行调查和处理。
根据新修订的《东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规定》,员工虚构提取情况、隐瞒婚姻状况、提交虚假材料成功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应全额返还欺诈性住房公积金;涉嫌犯罪的,应当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经核实,该员工的欺诈性债权属实,公积金中心可将其记录为不良信用,并将其纳入依法设立的信用管理平台,并可限制当事人自事实发生之日起5年内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贷款等相关业务。自2015年公积金提取门槛放宽以来,这是东莞公积金中心首次就公积金提取欺诈发布相关公告。
据悉,2015年东莞市修订颁布了《房屋租赁管理条例》,简化了房屋租赁手续。如员工、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东莞无房产,可凭身份证按月计提公积金缴纳租金,无需提供租赁合同、发票等信息,可在柜台、网上、短信或单位批量办理。据数据显示,2015年东莞从事采掘业务的员工人数达到29万人,金额为2.9亿元,人数和金额均大幅增加。
标题:东莞一些涉嫌骗取公积金的员工应该受到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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