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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东莞市农业局与全市32家生猪屠宰企业签署了《生猪屠宰活动规范通知书》和《生猪屠宰活动规范承诺书》。这是我市首次与生猪屠宰企业签订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责任书》。所有内容由省农业厅制定,公民也可以据此监督生猪屠宰企业,维护自身的健康利益。

公众抱怨有更多的注射水的肉。东莞要求屠宰企业遵守9项承诺

屠宰企业必须做出9项承诺

在《关于规范生猪屠宰活动的承诺函》中,列出了屠宰企业必须遵守的九项承诺:严格遵守生猪屠宰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依法取得生猪屠宰证书和标志;不要购买、屠宰、加工或出售已经死亡或死因不明的猪及其产品;建立生猪进厂检验等级制度;建立严格的肉品质量检验管理制度;建立质量追溯体系;建立缺陷产品召回制度;建立信息报告系统;配合各级屠宰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并自愿承担因违反承诺而产生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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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关于规范生猪屠宰活动的通知》中有九条规定,要求生猪屠宰企业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并详细列举了哪些行为属于违法行为,将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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屠宰企业的违法处罚是有章可循的

根据《关于规范生猪屠宰活动的通知》,对继续私自屠宰生猪、无视法律法规加工销售病、害猪肉产品、行政部门警告或行政处罚等违法行为,将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如生猪屠宰厂(场)未经肉品质量检验出厂或肉品质量检验不合格的,由主管部门责令停业整顿,没收生猪产品和违法所得,并处以货值金额1倍至3倍的罚款。对主要负责人处以10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罚款;造成严重后果的,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应当取消生猪定点屠宰厂(场)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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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猪屠宰厂(场)、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向生猪和生猪产品注水或者注入其他物质的,由主管部门责令停业整顿,没收生猪、生猪产品、注水工具和设备以及注入水或者其他物质的违法所得,并处以货值金额3倍至5倍的罚款。对生猪屠宰厂(场)或者其他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处以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货物价值难以确定的,对生猪屠宰厂(场)或者其他单位处以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以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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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背景

公众对注射肉有许多抱怨

近日,根据消费者对生猪质量的反映和投诉,省农业厅要求全省各地农业部门签署《规范生猪屠宰活动通知》和《规范生猪屠宰活动承诺书》,依法对生猪屠宰企业的行为进行约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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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东莞市农业厅估计,东莞市每年消耗生猪约370万头,全部由市外定点生猪供应基地提供。生猪从屠宰场“走”到公共餐桌,至少要通过几道关卡,比如检验检疫。然而,公众对生猪质量的投诉仍然很多。前一段时间,市农业部门组织人员到各城镇和街道检查生猪屠宰企业,并走访消费者。调查发现,公众对猪肉质量的投诉主要集中在注射肉、病猪和死猪。“按照省农业厅的要求签署通知和承诺书,将进一步加强我市生猪屠宰管理,规范屠宰行为,确保猪肉质量安全。”市农业局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

标题:公众抱怨有更多的注射水的肉。东莞要求屠宰企业遵守9项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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