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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东莞重点品牌展会认定工作,提升“华南工业会展之都”建设水平,东莞修订了《东莞重点品牌展会认定办法》。新《办法》突出了展会规模分数的比重,明确了东莞每年最多可认定10个品牌展会。让我们来看看:
与原办法相比,政策名称由原“东莞重点展示项目认定办法”变更为“东莞重点品牌展示认定办法”。
《办法》进一步优化了重点展会的认定流程,明确了项目申报必须由镇街、园区商务部门(会展办)或市会展行业协会进行备案和初审;不再要求提交与评分标准无关的材料,买家和观众信息登记数据汇总结果应由第三方专业机构出具。参展商名单应提供参展合同或申请表复印件;只审查申请材料的完整性和符合性,专家根据评分标准进行评分和排序。
新《办法》强化支持导向,突出展示规模分值比例。在评分标准中,政府机构的名称不再作为评分项目,更加注重展览的专业化和国际化。对于政府认定的重点品牌展会,将根据《东莞市促进加工贸易创新发展和全面提升外经贸水平实施方案》及相关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给予资金支持。
东莞会展业协会常务副秘书长江淮表示:“这将有助于东莞引进更多的国际和国内品牌展会。因此,从现在起,取消政府办展览和减少政府办展览也充分反映在我们确定的方法中。政府称号不再被视为评估重点展会的重要分数之一,这有利于推动东莞会展业更加市场化。”
在监督管理方面,东莞将采取“一票否决”的方式,如被非法调查或曝光,将予以驳回;如违背承诺,下一届将不会在东莞召开,专项资金将会上报并收回,市财政支持项目5年内不能申报。
标题:东莞每年举办多达10个品牌展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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