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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机场周围,通过冒充航空公司/企业和机场的领导人以介绍工作的名义骗取他人钱财的案件经常发生。昨天,顺义法院就航空犯罪举行了新闻发布会。据介绍,航空相关案件主要是以航空空相关工作为由解决诈骗犯罪和票务犯罪。
顺义法院表示,顺义区有很多航空公司/企业和办事处,针对航空公司/行业和航空公司/企业的刑事案件也时有发生。据统计,主要有两类案件,一类是解决空航空相关工作的诈骗犯罪,另一类是解决空航空票务犯罪,其中第一类占所有航空相关案件的70%。
在第一类案件中,被告假装是空航空公司的工作人员,或利用互联网、非法中介、虚假校园招聘等各种形式编造虚假的个人关系。,谎称自己可以帮助受害人介绍到航空公司空公司等相关部门工作并收取各种费用。互联网已经成为犯罪的主要平台,而诈骗的目标主要是空航空专业的学生。
新闻发布会上还发布了一个典型案例,被告王某某假借某航空公司空劳务公司的名义,与受害人签订了诈骗协议。2009年1月至7月,他诈骗了135万元。顺义区法院裁定王某犯有诈骗罪,判处他13年有期徒刑。
在被告王某某诈骗案中,王某某的姐姐是中国国际航空空公司地面服务部培训管理室的经理,被告谎称其姐姐是中国国际航空公司的副总裁,负责培训和招聘,可以帮助人们安排机场工作,为众多受害者收取注册费、封口费和管理费。被告人王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
据了解,与传统诈骗相比,通过微信朋友圈和Momo等流行的实时通信工具实施的诈骗增长速度更快。在此类案件中,自2010年以来,使用虚假网络和现代技术的诈骗增长速度达到83%,而使用非法中介和熟人的诈骗增长速度仅为5%。同期,顺义法院受理了多达150起此类案件的受害者。
在第二类航空公司空票务犯罪中,空航空公司的销售人员与票务代理人串通,收取代理人给予的利益费,同时向代理人提供低价机票。其中一个原因是一些航空公司空公司有不科学的评估,这导致一些员工为了完成绩效评估或获得更高的绩效奖金而冒险,与非法代理人勾结,非法开仓出售机票。
被告曹曾在第一飞行公司市场部工作。2013年,曹与同事郝某及首飞公司的三名航空公司管理人员合谋,利用航空公司管理人员的权力调整票价并出售特价机票,并让航空公司管理人员提前告知特价机票发售信息,故意增加发售的机票数量,使曹控制的机票代理商购买了大量特价机票,赚取代理商支付给首飞公司的机票价格与乘客实际支付的机票价格之间的差价。经审理,顺义法院判处郝有期徒刑1年6个月,缓刑2年,判处被告曹等4人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
标题:机场周边屡发诈骗案 帮助介绍工作占7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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