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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下简称“市住房和建设局”)发布了《我市限购政策实施细则》的公开信息,重申了东莞限购政策,提出了“宽严相济”的原则,对限购政策进行了“微调”;同时,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和购房者提出了明确的责任要求,这也标志着东莞楼市已经进入限购政策的正常运行阶段。

东莞住房限购政策微调住房企业欺诈将得到严格处理

“宽严相济”的具体问题

昨日,市住房和建设局发布消息,重申东莞的限购政策。据了解,10月28日,东莞市住房建设、房管、地税、社保、公安、民政等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实施限购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了限购政策实施中涉及的相关标准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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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本着公平合理的原则,对限购前已签署认购书且未在网上签署正式合同的居民进行识别。其次,本着宽严相济的原则,明确了限购住房的具体问题。《通知》明确了与居民购房密切相关的事项,包括购房数量和类型、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社会保险证明等。从而实现限购政策的适度“微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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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面,对合理购房的需求是“广泛的”。包括明确购房家庭成员的范围是“购买者、配偶和未成年子女”,成年子女有资格独立购房;只要一个家庭成员在东莞有户籍,就被认定为“本市户籍”;房屋拆迁数量的地理范围仅指东莞市行政区域内拥有的房屋;房屋所有权类型仅指商品房,不包括房改房、集资房、福利房、自建房以及其他已登记为住宅和公寓的房屋,反映了东莞市的实际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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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面,对投资投机的需求是“严格的”。包括明确在东莞行政区域内有一套以购买者名义购买的商品房,无论是单独拥有还是与他人共有,均按其拥有的一套住房计算;如果两个或两个以上非同一家庭的购买者打算共同购买商品房,他们将被视为共同购买者购买的一套新住房;一次性缴纳个人所得税一年以上出具的《缴纳凭证》不予认定;申请人缴纳或异地转入的参保期不属于“在本市逐月连续缴纳社会保险一年以上”的范围。这些措施可以加强对本市非居民购买行为的限制,有效遏制房地产投机等投资投机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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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企欺诈将得到严格处理

此外,在昨日发布的信息中,市住房和建设局还提出了诚信自律的原则,明确了开发企业和购房者的责任。

《通知》明确,房地产开发企业在限购查询中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依法从严处理,不良记录将记入企业信用档案。开发企业违反限购政策,给购买者造成经济损失的,开发企业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购买者提供虚假证明或信息骗取购买资格的,一经查实,将被取消购买资格并依法处理,记入不良个人信用记录,由此产生的经济和法律责任由购买者自行承担。

东莞住房限购政策微调住房企业欺诈将得到严格处理

昨天,市住房和建设局在我市限购政策实施细则公开信息中明确表示,《通知》的颁布标志着东莞限购政策正式进入正常运行阶段。同时,东莞市住房和建设局将继续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市场监管和联动监管,及时协调处理限购实施中的问题,确保各项措施顺利衔接,共同保证调控的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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