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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保险政策何时实施,缴费比例是多少?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进展如何?如何突破社区转诊问题?日前,市社保局局长邹联在接受东莞报业传媒集团“全媒体基层分公司”采访时回答了上述问题。
邹连透露,在即将实施的生育保险方面,为了减轻用人单位的负担,在政策实施的初始阶段,缴费比例降至0.46%,成为全省最低水平。目前,我局已对生育保险信息系统进行了改革,将对各定点医院的管理和结算信息接口平台进行部分改革,并协调相关系统。新政预计将在今年内实施。
关键词:生育保险
新政实施后,缴费比例是全省最低的
生育保险的实施进度已经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对此,邹连坦言,生育保险的准备工作正在有序推进,新政有望在今年内实施。
新规实施后,参加生育保险满一年的被保险人,如已办理医疗确认手续,并在经医疗确认的定点医疗机构生育,其生育医疗费用可直接在定点医疗机构结算,无需到社保机构。
为方便参保人员办理手续,我市将对生育保险经办实行信息化和网络化管理。参加生育保险满一年的被保险人生育后,可以直接到所选择的医疗机构凭相关资料申请医疗确认,无需到社保机构办理,为被保险人提供方便快捷的经办服务。
在生育津贴方面,如果雇员参加生育保险已有一年,而雇主已经向他们支付了生育津贴,雇主可以在雇员分娩或进行计划生育手术后的下一个月内,向社会保险机构申请支付生育津贴;城乡居民的本市户籍,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规定直接支付给个人。
邹连介绍,在实施生育保险方面,为减轻用人单位负担,在政策实施的初始阶段(2015年12月至2016年12月),生育保险缴费比例将暂时下调0.54个百分点,即下调至0.46%。从省内各市执行省规的现状来看,这一贡献率在全省处于最低水平。
目前,市社保局根据省级文件要求,正在组织整理各项业务规范和流程,并制定办理生育保险业务操作规程等配套文件。另一方面,生育保险信息系统已经改革。目前,系统改造的各项技术方案已基本拟定,各定点医院的管理和结算信息接口平台将进行部分改造,相关系统将联合调整。据悉,该局将于11月开展宣传和政策业务培训,各项准备工作正在迅速开展。
关键词:机构养老保险改革
制定实施细则和职业年金业务处理程序
备受关注的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也揭开了神秘的面纱。
在采访中,邹炼透露,我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进展顺利。成立了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领导小组,制定了《东莞市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实施工作方案(草案)》,对政府机关事业单位的人事资料进行了整理。
此前,市社保局已通过市机构办、市人力资源局、市财政局等部门和乡镇街道获得了应纳入政府养老金及相关保险数据的单位、在职人员和退休人员名单,并上报省直机关,省直机关也为我市下一阶段的计算做好了数据准备。
邹连表示,我局也开始对市组织办、财政局、公安局提供的数据进行对比分析,并计划在全省统一实施细则和办理程序的基础上,制定我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实施细则和职业年金业务办理程序。
据介绍,根据目前的情况,改革后设立的政府机关和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是分开设立的。邹连表示,我局将继续关注我省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办法制定的进展情况,并与有关部门共同开展数据测算等相关工作,确保新旧制度的顺利衔接。
关键词:社区推荐
拓展社会保障社区定居信息系统
市社保局也在一次采访中对群众密切关注的社区门诊转诊和管理问题作出了回应。
据介绍,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专门开发了转诊治疗信息管理平台,由社区中心管理和处理,以方便转诊程序。
针对“转诊流程不统一”的问题,今年以来,在坚持首诊制、以方便群众为出发点的前提下,卫生局和市卫生局对社区转诊流程进行了优化和简化,并于今年上半年实施。目前,如果病人的诊断和治疗超出了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服务能力,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主治医生可以根据病情需要进行转诊。转诊的医院和时限也由主治医生根据病情需要确定,并可直接转送上级医疗机构治疗;因病情急需,也可直接转诊到市内指定专科医院门诊或指定三级医院门诊。
邹连表示,下一步,我局将逐步扩大社保社区结算信息系统,为参保人员提供一站式结算、就医、预约、双向转诊等多种服务功能,实现社区与上级医疗机构预约转诊,推进便民服务,进一步提高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服务水平,增强社区吸引力,引导群众树立“小病在社区,大病在医院,康复回社区”的良好医疗理念。
同时,市社保局和卫生局将按照国务院关于分级诊疗的指导意见,进一步完善我市社区门诊管理。
标题:东莞生育保险新政策将实行全省最低缴费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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