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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三部门联合下发文件,要求放宽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条件,住房公积金可以在没有租金发票或税票的情况下提取支付租金。
昨天,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回应说,它还没有收到文件。收到文件后,将结合东莞实际情况,落实上级要求,调整公积金租赁政策。据悉,东莞目前的公积金提取政策不要求有存款期限,但必须提交租赁发票。
调整方向是方便无房户提取公积金
日前,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和中央银行联合发出通知,要求放宽公积金租房条件。只要员工已连续三个月足额支付,且我和配偶在已交房的城市没有自有住房和租房,我们也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租金,不需要租金发票或税票。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副主任李庆星介绍,目前东莞市的公积金租金提取政策是:在两种情况下可以提取,即租金超过家庭(同户籍)工资收入5%以上(含5%),其他城市户籍的职工租用本市住房。在这两种情况下,存款期是不要求的,但是,房屋租赁合同和租金发票必须提交。
李庆星表示,在收到文件后,东莞的公积金提取政策将根据东莞的实际情况进行调整,“不一定与要求完全一样”。他透露,政策调整的方向是“方便无房户的提取”。我们将研究并决定是否取消提供发票的要求。
每年有1000多人提取公积金支付房租
据李庆星介绍,东莞每年都要提取大量公积金,特别是用于偿还银行贷款的本息,用于购买自住住房,每年可惠及20多万人。此外,由于东莞流动人口众多,公积金缴纳人的流动性也很大,每年有近20万人取消和撤销公积金账户。
但是,在提取公积金时,租金提取的比例一直很小。“每年大约有1000人租房,每次取款的金额相对较小。”李庆兴介绍道。
据报道,在我国一些城市,出现了从出租房屋中提取公积金的欺诈现象,即伪造租赁合同等形式提取公积金“交租”。对此,李庆星表示,从东莞租房中提取公积金存在一定的欺诈成本,提取人必须有当地税务部门的租金发票、正式租赁合同和工资收入证明才能申请提取。
标题:东莞公积金政策将调整为“方便无房户退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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