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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政府公告,公布了《东莞市2015年住房公积金行政执法公告》。公告显示,2015年东莞有13家企业受到行政处罚,罚款总额为48万元。此外,还有10起公积金中心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和追偿的案件。2015年,行政执法显著加强。

东莞13家单位因未能在规定期限内登记公积金存款而受到处罚

2015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行政处罚法》、《行政执法法》、《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文件为依据,完善住房公积金行政执法机制,深入开展普法宣传,强化行政执法,有效保护职工合法权益。

东莞13家单位因未能在规定期限内登记公积金存款而受到处罚

据统计,2015年共回复来信来访88封(阳光热线、城市网上来信来访、单位来信来访、电话来信来访等来信来访),中心网站查询95次,回复率100%。在立案方面,有547名员工投诉在追回住房公积金过程中受到权利保护,有313起案件立案处理,其中61起案件是前一年处理的。共受理处罚案件860件,立案564件,其中前一年受理251件。2015年,还发出了61份监管缴款通知书、596份责令限期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170份行政处罚通知书和129份催办单;对13个单位进行行政处罚,罚款总额48万元;10起追偿案件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东莞13家单位因未能在规定期限内登记公积金存款而受到处罚

记者查看了曝光的行政处罚公告,发现最高罚款额为5万元,最低罚款额为2万元。申请强制执行的企业有4家,其中东莞长安边肖兴鹏鞋厂的案件数量最多,有5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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