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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和中国人民银行的通知,从9月1日起,如果拥有一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居民家庭为了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购买住房,最低首付比例将从30%降至20%。
三部门昨天发布的《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比例的通知》称,为了进一步完善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支持工薪阶层的合理住房需求,对于拥有一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住房贷款的家庭,最低首付比例将从30%下调至20%,以改善其生活条件。
根据通知,北京、上海、广州、深圳可以在国家统一政策的基础上,结合本地实际情况,自主确定申请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最低首付比例。该政策自2015年9月1日起实施。
标题:东莞:第二套房公积金贷款首付已降至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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