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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等政策将从6月10日起进行调整。值得注意的是,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也发布了各种系数参数,用于动态灵活地调整可贷金额的计算公式。据悉,流动性调整系数已从三级调整到六级,最高为1.4,最低为0.6。收入调整系数的主要变化是月存款低于400元或等于400元,最高贷款系数为12,而以前的分类标准是最低200元。
二手房贷款的首付比例从50%降至30%
如何定义第一套房和第二套房?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人解释说,住房单元数应根据我市房产登记部门登记的住房单元数确定,贷款数应根据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数确定。
其中,无房首次申请被认定为首次住房贷款申请,首付比例最低为20%。有房者、结算后申请第一笔贷款者、有房者、结算第一笔贷款者、购买双套房后申请贷款者被认定为两套住房贷款申请,最低首付比例为30%。有两个以上住房的,第三次申请贷款,被认定为第三次及以上住房贷款的申请,不再贷款。
业内观察人士指出,新公积金政策的调整力度相当大,首次置业贷款首付比例由30%降至20%,第二次置业贷款首付比例由50%降至30%。
同时,如果申请组合贷款,第一套住房贷款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金额和商业贷款金额之和不得超过房屋价值的80%;对两套住房贷款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和商业贷款额之和不得超过住房价值的70%。当申请人发现职工家庭拥有的住房单元数量和住房贷款数量已经存入时,住房单元和商业贷款不计入计算。
负责人提醒,在申请贷款购买一套双人房时,这两套房子必须是同一个买家(业主)。其中,如果另一套住房是商业贷款,则要求是与住房公积金贷款相同的贷款银行;如果申请人将贷款转让给公众,另一套房屋不能抵押或有其他权利限制。
贷款取消住房面积限制
此前,东莞公积金贷款对住房面积有特殊要求:自2012年8月起,申请自住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住房建筑面积仅限于144平方米以下的自住住房,购买二手房或一手住房。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上,最长贷款期限不超过20年;购买一手住房和商业转公共贷款,属于第一套自住住房,建筑面积小于90平方米(含)的,最长贷款期限不得超过30年。
目前,公积金贷款的新政策已经放宽了对住房面积的规定,通知指出,对住房建筑面积的限制所造成的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住房应该取消。
业内观察人士认为,取消公积金贷款对住房面积的限制将有助于公众通过公积金贷款购买更好的公寓类型,并改善公寓类型的交付或在未来再次流行。
个人贷款系数也相应调整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还发布了《关于调整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可贷金额计算公式相关系数的通知》,明确为促进房地产市场稳定健康发展,加大住房公积金贷款对职工购房的支持力度。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第三届五次会议授权调整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可贷金额计算公式的相关系数参数,自2015年6月10日起实施。
公积金中心表示将动态灵活调整可贷金额计算公式“可贷金额=个人公积金账户余额×(存款时间系数+收入调整系数)×流动性调整系数”的各项系数参数,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进行调整和公布。市民可登录市公积金管理中心查询具体系数调整表。
其中,可贷金额的计算公式以存款时间系数、收入调整系数、流动性调整系数等系数为参数,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调整公布,目前存款时间系数不做调整。目前,调整主要是流动性调整系数和收入调整系数。
记者获悉,流动性调整系数是由个人贷款利率决定的,目前分为六个区间标准;收入调整系数由每月支付余额决定,现在分为34个区间标准。截至2015年4月底,东莞公积金个人贷款利率为59.85%,流动性调整系数为1.4。
标题:东莞公积金贷款取消住房面积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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